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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港獨”困擾或升級 如何才能解決 | |
http://www.CRNTT.com 2016-09-06 00:02:52 |
根據統計,反對派陣營在地區直選中得到19席,在功能組別得到10席;全部70個議席中,反對派共贏得29席,較上屆的27席多出2席,繼續保住立法會三分一否決權。更受關注的是,多名主張“港獨”者勝出,登堂入室,勢將“港獨”議題帶入廟堂;另外,“港獨”黑手近期已伸到校園,試圖將分裂主義的種子植入香港下一代的思想,政府方面現階段未有更有效的手段阻止。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張志剛8月31日指出,“港獨”是分離主義,在國家層面是“叛國行為”。這是迄今為止政府人士對“港獨”最為清晰的定性,也是定性“最為嚴重”的一次。一年多來,各方面投鼠忌器、面對“港獨”不敢理直氣壯,“港獨”在民主的外衣下快速蔓延,成為一項現實的威脅。張志剛直指“港獨”為“叛國行為”,或為政府更強硬出手埋下伏筆。 今年早些時候,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曾指出,“港獨”違反《基本法》,政府正循四方面處理,包括《公司條例》、《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和其他方面的刑事罪行跟進。立法會選舉提名之前,政府推出“確認書”,取消本民前的梁天琦等6名曾提倡“港獨”的參選人資格,不過,仍有一些人贏得選舉,進入議會。顯然僅靠一紙“確認書”、僅靠“浩然正氣”、道德勸服,不可能奏效。 “港獨”是政治問題,也是法律問題。《基本法》清楚列明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損害國家領土完整即損害國家主權,行為等同叛國。“港獨”踐踏中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同時也是公開、公然和高調地在破壞“一國兩制”,挑戰“一國”底線。 香港到了一個關鍵時刻,特區政府應在國家《憲法》與香港《基本法》的框架下採取果斷措施。同時我們又看到,現有法例對依法制止“港獨”是力有不逮的,因為要成功令“港獨”入罪的可能性甚低。要從根本解決“港獨”問題,應透過政治手段、以及重新立法兩方面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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