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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關係政治基礎能否推向法治化 | |
http://www.CRNTT.com 2017-02-04 00:15:26 |
在台灣方面,關於“一個中國”的討論幾乎與中國大陸方面同時進行,直至1992年8月1日,台灣“國統會”討論“一個中國”的涵義。“國統會”對“一個中國”涵義作成的結論⑤表明台灣當局的立場是: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台灣是中國領土的固有組成部分。這份結論也表明台灣當局願意和大陸方面謀取共識、捐棄成見、共同合作,追求兩岸的統一。台灣地區“中華民國憲法”同樣也是“一中憲法”,其明文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不得變更之。”(第4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不得變更之。”“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的相關規定為“一個中國”在島內提供了法理依據。 “一個中國”客觀上存在於兩岸各自的“憲法”之中。兩岸間存在的政治分歧,是中國人自己的內部事務,在兩岸和平發展的大背景下,完全可以通過協商談判、相互理解、彼此妥協的方式解決。只要兩岸雙方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不斷增進維護“一個中國”的共同認知,通過政治談判,達成共識,實現中華民族復興的願景就一定能夠實現。由此,兩岸雙方對“一個中國”的共識為兩岸關係政治基礎的法治化開端起了一個非常關鍵的作用,為兩岸關係政治基礎的確認指明方向。 突破階段:兩岸雙方達成“九二共識” 鞏固兩會制度化協商機制 1987年年底,歷時30餘年的兩岸隔絕終被打破,兩岸間的事務與日俱增,為了處理日常事務,也為了兩岸雙方的往來能夠更加順利,兩岸雙方先後分別設立了海基會和海協會。兩會的功能就在於接受來自兩岸官方的委託,“代理”兩岸雙方處理兩岸間的事務,無論是政治交往還是經貿往來方面的活動,海協會和海基會都事無巨細開展工作。1992年,兩岸雙方通過海協會和海基會分別發聲,願意在“一個中國”的基礎上達成共識,經過海協會和海基會以及兩岸全體中國人的共同努力,“九二共識”以雙方口頭表述的方式並經雙方函件往來確認後正式達成。“九二共識”在兩岸關係上的歷史地位和意義至關重要,它成為上個世紀末兩岸關係的轉捩點,兩岸關係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取得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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