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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兩會專訪:洪為民論香港最後的發展機遇 | |
http://www.CRNTT.com 2018-03-08 00:30:10 |
另外我也會建議出台一些港人在內地就業生活的便利措施。首先是建議大灣區取消就業許可,同時五險一金是否能夠和香港的醫療保障有一些互動。國務院港澳辦在十二月出台了港人北上工作可享住房公積金的措施,這方面未來能不能與香港鏈接。另外也有一些科技合作方面,一些科技的基金是無法跨境支付,錢是過不了深圳河的。 香港方面,創新科技署的錢是可以過境的,但是大學撥款委員會的資金是無法過境,如果兩所大學一起合作項目,現在來說就只能各做各的,沒辦法一起做,這個就是創科基金撥付的問題。我認為可以打通這方面的障礙。 剛剛我提到的都是有關便利的“四流”方面的建議,第二點,我建議將大灣區的三大港口組成一個聯盟,用聯盟或者是大灣區管理局的概念都可以。全世界都有一些港口聯盟,即是一個協調,也是與其它港口聯盟的一個競爭。 我認為,我們可以透過三大港口,和世界上其它的港口結成聯盟,達到“一帶一路”港口聯盟。大灣區三大港口的體量,是全世界最大的,這樣我們就可以和任何一個港口去結盟,當然從技術上來說,這樣也會更有效率,包括貨運、通訊方面的聯繫。 中評社:所以您今年主要就是從放寬港人內地生活的便利措施,以及大灣區這方面提建議? 洪為民:這兩塊是和大灣區有關,還有一個方面,我想了很久,之前沒有擔任人大代表時我也在推動香港成為國際數據安全港。這個概念如何來的,最早是想成立“一帶一路”數據安全港,但是後來我認為還是不說“一帶一路”,直接講國際。 國家在2016年出台的《網絡安全法》,其實歐盟、美國、俄羅斯也有類似的法律,就是希望保護數據。我們知道,《網絡安全法》其中一條就是中國公民的數據不能夠離境,事實上,在做的時候又需要離境,所以是有一個缺口。我的建議是香港本身是境外,但是屬於國內,香港本身就是一個中心,而且香港的基礎設施完善,所以香港如果要打造成一個數據安全港,必須要跟隨國家的《網絡安全法》,但是是自願的,對於國家而言,有些公司到別的國家做生意,數據是必須放在境外的。一些外資的企業要做中國大陸的生意,但是根據現在要求必須要將數據中心放在中國境內,但一些公司不願意,這樣的話我們就可以讓他們將服務器放在香港。 第三,如果這個事情能夠辦成,我希望港府能夠去和歐盟、俄羅斯乃至國際上談,我們就是要做一個國際數據的瑞士的概念,我們是最安全和最合規的。歐盟、中國、俄羅斯等等的要求,我們都能夠達到。如果能夠這樣做,更穩固了香港作為一個資訊中心的地位,同時也能夠幫助建立香港的大數據產業。此外,也是容許有一個出口,在安全的情況下,部分的數據放在境外,所以這一部分很可能是我今年主要提的建議內容。 中評社:您如何看待目前香港同胞在內地生活、就業、創業的各項措施?事實上,台灣同胞新的台胞卡的數位是和內地身份證一樣了,但是港澳通行證至今都沒有能夠到達這一步,這也讓許多香港同胞在內地生活遇到諸多不便,您有何建議? 洪為民:我曾經想過一個建議,但是還需要進一步的去論證。香港已經回歸了,能不能發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身份證,這和內地的身份證系統乃至數位是一樣的,這樣就方便了港人在內地開銀行戶口,以及各種各樣的安排,包括現在很多電商購物都需要實名認證,但是我們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老是對不上號。如果因為安全等方面的原因沒辦法做到,那麼能不能將我們的通行證也改成和內地居民身份證一樣的數位,至少能夠從技術上解決這個問題。 但是我認為,如果能夠發港澳居民身份證,這是更好的一件事。確實,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所以這從法律角度來看,是合規的一個做法。只是從技術上來看,我們對港澳居民的管理,和對內地居民的管理是不同的,公安部是否願意這樣做,我們還需要去探討。 至少今天的通行證是公安部發的,早期是廣東省公安廳發放的,公安部按理來說是可以發放這樣全國性的證件。不過,我不敢說這是一個建議,我認為當我們提出一個建議的時候,需要是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案,所以我要研究可行性之後,才能夠去提建議。當然,我之前提到的幾個兩會建議,我認為都是可行的,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身份證還只是在構想,還需要去探討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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