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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

http://www.CRNTT.com   2018-12-22 00:02:19  


 
  1988年1月蔣經國去世後,新上台的李登輝當局延續了蔣的政策,並於1991年正式宣告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在繼續宣稱“中華民國主權”包括大陸的同時,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視為有效管轄大陸地區的合法政權,同時頒佈“國家統一綱領”。其後,兩岸先後成立了半官方機構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和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經過多次協商達成雙方以口頭方式表述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其中海基會在1992年10月30日提出的口頭聲明的內容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含義,認知各有不同。”海協會在11月3日提出的口頭表述的內容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⑤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和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於1993年4月在新加坡首次會晤,達成了共同協議。

  在李登輝主政的中後期和民進黨籍陳水扁主政時期,台灣方面強調兩岸尚未統一的分治狀態,企圖以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統治合法性,換取大陸方面對台灣地區政府統治合法性的承認,先後提出“一個中國,兩個政治實體”、“一個中國,兩個政府”以至“階段性兩個中國”的政治定位,在發展對外官方關係和參加國家組織方面追求以“交叉承認”和“平行代表”為要旨的所謂“務實外交”,其目的是實現“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政治目標。從1993年9月開始,李登輝當局每年定時推動所謂“重返聯合國”的官方宣示活動,民進黨則大力推動以台灣名義提出“加入聯合國”的活動。民進黨在2000年上台後,進一步推動台灣的“法理獨立”,尤以2008年選舉期間的“入聯公投”為甚。在這一時期,由於台灣當局試圖切斷兩岸的法理紐帶,在兩岸關係和國際社會挑戰一個中國原則,導致了兩岸關係在1995-1996年、1999年、2003年和2007年的多次危機。

  馬英九主政期間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一個重要政治成果就是“法理一中”概念的確立。“法理一中”不但已經成為處理兩岸關係的一項重要原則,也是對兩岸關係現狀的比較準確的描述。雖然台灣大部分民眾主張維持現狀,但越來越多的民眾,已經接受兩岸同屬一中的法理現實。台灣的為政者在經歷了“階段性的兩個中國”、“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以及“一邊一國”論的嘗試後,回到了“一國兩區”的立場,與大陸以“法理一中”規範兩岸現狀的政策立場趨近。從兩岸自2008年到2015年期間在國際場合“和解休兵”的發展趨勢表明,雙方正逐漸磨合出一種和平、雙贏的“交戰”模式,雙方都沒有放棄對整個中國的主權要求,從而為主權共享提供了特殊的經驗案例。例如,台灣“邦交國”數目基本穩定不變,並以適當名義參加了“世界衛生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等政府間組織的活動。在這期間兩岸的主要政治分歧,是對國家和平統一的未來目標的認定和承諾。雖然國民黨接受了“九二共識”,但馬英九所主張的“不統、不獨”的政策立場,與兩岸在九十年代初所達成的“九二共識”,尚有出入。如上所述,“九二共識”的要義不但在於“不獨”,而且在於“要統”。馬英九當局對統一目標的淡化處理,限制了兩岸關係進一步和平發展的空間。不過,馬英九所說的“不統、不獨”的準確用意應該是不追求統一,不接受“台獨”,對兩個未來目標的排斥有程度上的不同。馬英九在卸任後特別說明他沒有排除統一的選項,衹是在任內不推動統一而已,反映了他在這個問題上的矛盾心理。至於民進黨以兩岸沒有文字協定為由,否認“九二共識”的客觀存在,更是一個邏輯錯誤。共識畢竟不是協議。如果當年確實達成了文字協定,那就應該稱之為“九二協議”,而不是“九二共識”。蔡英文從一開始否認“九二共識”,到對這一共識採取既不接受也不否認的模棱兩可立場,提出“九二會談”的歷史事實和雙方所達成的共同認知等模糊說法。就這一點而言,其政策立場是介於陳水扁和馬英九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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