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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明:國家安全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空間愈大

http://www.CRNTT.com   2020-06-09 00:03:32  


 

  第二,正視現實,想一想為什麼中央要出手處理香港有關國家安全立法問題?

  古人講,“事有必至,理有固然”。用這句話來形容這次中央出手是很恰當的。香港局勢的發展變化已經到了鄧小平先生所講的“非中央出手不行”的地步,中央出手既是勢在必行,也是理所當然。

  中央出手的事實依據是,香港內外敵對勢力所作所為已造成香港長時間亂局,並危及國家安全。而且,有關活動及其危害大有愈演愈烈之勢。特別是去年6月“修例風波”發生以來,一些人持續進行各種暴力活動,阻塞交通,毀壞地鐵,圍堵機場,四處縱火,打砸商鋪,用殺傷性凶器襲擊警察,對普通市民擅用“私刑”,甚至當街潑油點燃,製造“火燒活人”的慘劇。他們還私藏和製造槍械彈藥,囤積烈性炸藥,在公眾場所放置爆炸裝置,表現出明顯的恐怖主義犯罪傾向。性質更為嚴重的是,一些組織和人員明目張膽地鼓吹“港獨”“自決”等言論,並侮辱和焚燒國旗,污損國徽,衝擊中央駐港機構和香港立法會等政權機構,甚至叫囂“武裝建國”“廣場立憲”。一些外國勢力和台灣勢力更是赤裸裸地插手和干預香港事務,煽風點火,推波助瀾,為反對派和激進分離勢力撐腰打氣,提供資金、物資、培訓和保護。美國還制定《香港人權和民主法》,直接以國內法方式把對港干預制度化、常態化。這些活動不僅嚴重危害香港社會穩定、經濟繁榮和公共安全,而且突破了“一國兩制”底線,嚴重危害我國家安全,使香港出現了回歸以來最為嚴峻的局面,也有人說是香港歷史上最長的動亂。正如劉兆佳教授所說:“這次大規模風波與香港過去發生的政治鬥爭的最大分別,是它對國家主權和安全的悍然挑戰和衝擊,而更為嚴重的則是美國和其他外部勢力的前所未有的高度介入”。面對這樣的情勢,能設想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可以坐視不理或者束手無策嗎?有不少朋友說,中央這次出手是香港反對派和激進分離勢力逼出來的。我一定程度上認同這個說法。他們把中央和特區政府的克制忍讓當作軟弱可欺,做得太過分了!

  當然,如果香港特別行政區能夠自行完成有關立法,堵塞有關法律漏洞,健全有關執法機制,有效打擊有關犯罪,自然無需中央出手。但連國歌法案在立法會通過都那麼艱難,在可預期的時間內完成國家安全立法恐怕更是“天方夜譚”。中央此時出手是現實政治下的必然選擇。

  在這裡,我們不妨回溯一下“港獨”活動在香港冒起的軌跡。如果說,在香港回歸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港獨”還“見不得光”,還要借“本土”之名包裝兜售的話,2012年反“國教”得手之後,有關活動逐漸公開化。起初市面上流傳一些“明獨”或者“暗獨”出版物時,有人說,這是言論自由,政府不能干預。之後一些校園的學生組織公開提出“香港民族,命運自決”,有人又說這是學術自由,是一些不懂事的年輕人隨便說說而已,要多點“包容”。到了2015年1月,時任特首梁振英先生在《施政報告》中針對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雜誌發表“港獨”主張提出嚴正警告,一些人說他小題大做。2016年2月8日發生“旺角暴亂”,那些人已不再滿足於言論表達,而是付諸街頭抗爭了。2月28日立法會新界東選區補選,主張“港獨”的候選人獲得高票,令他們食髓知味,要循體制內選舉奪取政權。3月28日,第一個公開主張“港獨”的所謂政黨“香港民族黨”宣布成立,該組織的綱領寫明要“建立獨立的香港共和國”,並開始籌集資金、招募會員、出版刊物和布置參選活動。我記得,4月1日我在香港接受鳳凰衛視採訪時,專門對此講了一番我至今仍然認為是義正詞嚴的話。我說:有人公開成立以“港獨”為宗旨的政黨,容不得我的回應有半點含糊,我們不能因為這些人的主觀意圖不可能得逞或者說不可能成事就姑息,在這些大是大非原則問題上,一定要講是非、講原則、講底線,絕不能養癰遺患,必須防微杜漸,露頭就打,窮追不舍!當時也有人說我“言重”了,甚至說這樣反而會抬高這幫年輕人。後來,我們看到的情形是:多名主張“港獨”“本土”的新人進入立法會,並上演了一幕幕就職宣誓鬧劇;“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居然成為“外國記者會”(FCC)的座上賓,邀請他公開“播毒”。有人說,人大釋法導致宣誓違規的6名議員的資格被取消,特區政府拒絕為FCC負責人、英國《金融時報》記者馬凱續辦在港工作簽證,是中央收緊對港控制的標誌性事件。但他們為什麼不去想想,導致這些“後果”的“前因”是什麼?為什麼不去想想“港獨”活動何以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現在,越來越多的人痛定思痛,意識到“港獨”是“政治病毒”,也是暴恐活動的溫床,如果任其傳播肆虐,成規模,成氣候,全社會都要付出慘痛代價,所以,必須“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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