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 | |
中評智庫:台灣兩大主流論述的危機與對策 | |
http://www.CRNTT.com 2022-02-28 00:05:45 |
以長時間尺度來看,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乃至“和平統一”的達致,分為三個缺一不可的階段;島內與之相適應的社會政治焦點,邏輯上必然是“反獨階段”的“獨立訴求”,“現狀階段”的“現狀訴求”,以及“促統階段”的“統合訴求”。在以“現狀”為坐標尺原點的詮釋下,“獨立訴求”意味著邁向法理分離進程的“對於現狀的消極突破”,“現狀訴求”意味著“訴求現狀本身的維持”,而“統合訴求”意味著邁向統一進程的“對於現狀的積極突破”。而三個階段藉以維持自身進而過渡到下一階段的基礎在於:反獨階段的“不武”共識,現狀階段的“不獨”弱共識,以及促統階段的“統合”強共識。由此檢驗島內至今的政情民意之變遷,對於此三階段的“符合與否”,從而納入三階段框架,形成事件本身對於大陸訴求的真實意義,作為針對於問題解決邏輯的清晰理解,構成了對於對象的真實定位。如果用三階段框架來定位,理解將變得清晰。 可以發現在民進黨“‘中華民國’台灣論述”出台與定型前,國民黨較早解決了“‘中華民國’理念問題”,以新黨的出走為標誌祛退了帶有“急統”色彩的“正統‘中華民國’理念”,形成了當下帶有“現狀”色彩的“‘中華民國’論述”,而與民進黨的“台灣‘共和國’主張”相抗衡,構成了島內的論述對立。這一階段的論述對立,實質上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標識下,“現狀訴求”與“獨立訴求”的對立。 國民黨的論述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框架下處理和對待兩岸關係,衍生出兩個國民黨兩岸路線的特質:一是兩岸的和平;二是兩岸的合作。和平意味著不要戰爭,是台灣民眾最大的公約數;合作意味著經濟紅利,也是台灣民眾所樂見。以“和平與合作”為核心的“‘中華民國’話語論述”,於2008年與2012年兩度將國民黨送上執政黨的位置。由此帶來民進黨的話語論述的調整,確立了“‘中華民國’台灣”的論述,以1949年國府遷台作為‘中華民國’新生的起點,並認定台灣當務之急是拒絕一國兩制,保有現在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保衛‘中華民國’和保衛台灣是相通的。 在這一階段中,如果以體現“一中”的“‘中華民國’憲法”作為“現狀”的“標識”,民進黨“‘中華民國’台灣”論述接納了“‘中華民國’要素”,等同於“容忍”了要素中內涵核心的“‘中華民國’憲法”,畢竟“憲法”是詮釋“國家”的根本要件。標誌島內民進黨的議程重心從孜孜以求的“對於現狀的消極突破”,收縮至“退守現狀本身的維持”,造就了島內兩種“現狀論述”的抗衡局面。而兩種論述中“‘中華民國’要素”內涵,在歷史延續性上的兼顧程度有出入,但均不敢摒棄構成“‘中華民國’要素”核心要件的“‘中華民國’憲法”,而後者的核心在於“一中法理”,這是民進黨縱然“修憲”也不敢妄動之地方。 以三階段的定位來看,可以發現在某種程度上,民進黨“‘中華民國’台灣”論述的出台本身,是大陸反獨工作的成果,也是促統工作的前提。意味著,大陸已成功遏制了島內“法理分離”為標識的“獨立訴求”,作為社會政治動向的焦點,部分解構了島內勢力“對於現狀的消極突破”的努力,構成了今後積極突破現狀的基礎所在。從越界球到擦邊球,本身便具有轉捩的標誌性意義。因而,將兩黨的兩種論述納入大陸的主權意義世界中加以理解,內嵌於國家統一問題的解決邏輯中,導出的將是大陸方面對於“和平統一”進程的戰略定力與戰略自信,其本身已然構成統一歷史進程中的階段性成果。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