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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津:台灣應順乎大勢 響應大陸協商呼籲

http://www.CRNTT.com   2022-12-17 00:06:07  


 
  2022年8月10日,大陸發表的《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指出:“兩岸協商談判可以有步驟、分階段地進行,方式可以靈活多樣”。這是從實施策略上對兩岸協商談判作進一步闡釋和發展。所謂“有步驟、分階段”,是指堅持先易後難、先民間後官方、先事務性後政治性、先低敏感後高敏感的思路,將那些兩岸政治協商中難以解決的根本性分歧放到最後階段,在此之前先協商一般性問題。所謂“方式可以靈活多樣”,是指既可以採用正式的,也可以採用非正式的商談形式;既可以採用民間的形式,也可以採用官方、半官方的形式。至於協商的名義、地點、方式等問題,只要雙方願意展開平等協商,總可以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 

  關於民主協商的主體,中共二十大報告在“1·2”講話所提出的“各政黨、各界別推舉的代表性人士”的基礎上,增加了“各階層人士”,這與中共十八大以來大陸一直重視關照島內“三中一青”和“一代一線”的對台政策一脈相承。這是對兩岸民主協商主體的進一步拓展,有助於增強兩岸民主協商的可操作性。由於台灣社會內部在統一問題上一時難以形成共識,大陸只能堅持“化整為零、積零為整”的協商思路,可以先由大陸的政黨、社會團體或個人,與台灣認同一個中國、支持兩岸統一的相應主體分別進行民主協商,達成初步共識,為將來展開更高層次、達成更廣泛共識的協商不斷累積基礎和創造條件。這或許是一個推動兩岸邁向政治談判的務實路徑。既然要開展民主協商,就必須聚焦於相關爭議問題,這也勢必會出現討價還價式的交鋒和攻防。依此而言,當下盛行的交流參訪不能算作真正意義上的民主協商,因為民主協商要求雙方坦率拋出價值、提出訴求、展示觀點,敢於暴露分歧、直面分歧、化解分歧,否則就沒有意義。

  大陸在為推進兩岸民主協商作策略準備的同時,也強調協商談判的原則、基礎和條件,那就是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沒有一個中國原則作基礎,兩岸協商無從談起。一個中國原則是解決兩岸為什麼要協商、協商什麼、解決什麼等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的基礎。目前中國的分裂是一個中國內部的分裂,未來的中國統一不是領土和主權的再造,而是在結束政治對立的基礎上實現兩個政權的統一。在這一點上,兩岸統一與東西德、南北朝鮮、南北越等“分裂國家”的統一有著本質不同。對於蔡英文當局不設前提的對等協商,大陸不會接受。 

  今時不同往日,台灣方面不能一直迴避兩岸民主協商問題。現在大陸對於協商的呼籲與以前具有實質性不同:過去的呼籲更多意在表達大陸和平統一的意願和方式,而現在的呼籲是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之行動的組成部分。台灣方面應高度重視大陸關於兩岸民主協商的政策主張,不要把大陸的和平統一喊話當成“耳旁風”。如果協商呼籲得不到台灣方面的積極回應,白白地讓兩岸和平商談的機會流失殆盡,最終變成大陸單方面解決國家統一問題,那將是台灣民眾與中華民族的悲劇。 

  誠然,目前的國際環境非常不利於兩岸關係向前發展,尤其美國、日本不願意看到兩岸有任何形式、任何名義下的協商談判,但我們要認識到,兩岸統一是“中國自家人的事”,命運始終掌握在海峽兩岸的中國人自己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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