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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台灣方案視域下兩岸教師教育探索 | |
http://www.CRNTT.com 2024-05-03 00:03:01 |
國家教育主權是國家擁有的對本國教育活動的合法治理權,納入國家權力體系和治理體系,包括教育立法權、教育行政權、教育司法權、教育監督權④。教師是教育之基,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是教育行政管理幹部和教育研究專家的培育者,更是辦學的主體力量。2018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堅持把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基礎工作”。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文)明確指出:“教師承擔著傳播知識、傳播思想、傳播真理的歷史使命,肩負著塑造靈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時代重任,是教育發展的第一資源,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因此,教師教育權是國家教育主權的重要組成,更是國家教育主權落地的基礎,具有核心價值。教師教育權,除教師培養布局權(資源配置權、培養標準制定權、教師培養評價權、職業准入標準設置權、教師培養監督權和教師專業發展權)外⑤,筆者認為還應包括培養學校和培訓機構的准入標準、專業設置標準和教師退出機制。 學校及教師在學生價值觀引領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愛國是國家教育主權的必然要求,必須落實到教師教育機構(含所有學校和培訓機構)、教師、學生及其群體性組織的准入標準和退出紅線,對教育主管部門的職權履行、教育機構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全過程督導,從根本上解決教育“培養什麼人”、“為誰培養人”的問題。教師教育權必須覆蓋國家治權所及之地,特別行政區和民族自治區的愛國教育、教師的職業道德應成為教師教育督導的重點區域。 二、台灣地區異化的教師教育對國家主權的挑戰 (一)台灣地區教育政策對國家認同的誤導 從“國家認同”的視角來看,台灣教育政策經歷了以“同化主義”“皇民化教育”為核心的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以“民族本位”“黨化教育”為理念的“兩蔣”主政時期,以“台灣主體性”“同心圓”“去中國化教育”為特徵的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執政時期,以及有“撥亂反正”傾向的馬英九執政時期。台灣地區教育政策變遷對民眾 “國家認同”產生深刻影響,包括體現於“民族認同”方面的身份認同“本土化”、歷史認同“虛像化”和地域認同 “孤立化”,體現於“政治認同”方面的制度認同建構、政黨認同變化與兩岸認同移轉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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