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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來中國人思想觀念的三大轉變 | |
http://www.CRNTT.com 2008-12-09 07:47:45 |
轉變之三:對待自然的態度——從“人定勝天”到人與自然的和諧 在對待人與自然的關係上,我們一度堅信“人定勝天”,迷信人的主觀能動性。在這種思想觀念的支配下,在“敢叫日月換新天”,“重新安排河山”,“改天換地”這些豪言壯語的鼓舞下,無限度地向大自然索取。另一方面,在全黨工作重心轉移到現代化建設上來以後,不少地方片面追求GDP,而忽視了對環境和生態的保護。近年來,頻頻出現的生態災難使人們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開始覺醒。 1998年長江洪澇災害後,人們重溫恩格斯的話:“我們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對我們進行報複。每一次勝利,起初確實取得了我們預期的結果,但是往後和再往後卻發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預料的影響,常常把最初的結果又消除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版,第4集第383頁)恩格斯的這些話,好像就是針對我們今人而言,使人們有所醒悟,從此停止了對長江上游林木的亂砍濫伐。2004年12月3日,老一輩革命家任仲夷同北京的一位學者探討科學發展觀,寫了一段很精辟的話:“與天鬥與地鬥其樂無窮,何樂之有?到頭來還是其苦無窮。從根本上講,人是不能勝天的。天——大自然,大宇宙,只能與之和平共處,與之適應,絕勿做違天之事。違天,即違背自然規律和客觀規律。違天,是做孽。古語曰:人(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治(逭),我說的自做孽是指違反客觀規律之事,教訓太多了。”(引者按:原文有兩處訛誤)這是任仲夷對幾十年來我們處理人與自然關係的深刻反思,也是許多人的共識,具有代表性。 近年來,黨中央將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作為科學發展的基本要求之一。2006年10月通過的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決定,又將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之一。黨的十七大又提出了建設生態文明的任務。這標志著我們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思想觀念已經有了大轉變。可喜的是,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已經越來越成為全民的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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