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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 會否敗在蹺二郎腿的法官手上 | |
http://www.CRNTT.com 2008-12-17 10:32:33 |
於今之計,扁家四人實應深思如何自處之道,在法院開始審理後,表現出適當的態度,方屬正確的應對方案。若是一方面仍然死不認錯到底,一方面吳淑珍又耍出“十七次不出庭”的手段,而陳水扁亦仍四處趴趴走宣揚其“政治迫害論”,則唯有加深扁家四人的罪孽,恐將真的承受司法“最嚴厲之制裁”,以及國人永遠的責難。 就檢方而言,特偵組這次的表現可謂稱職。檢察官的起訴書沒有花稍的語言,沒有激昂的陳詞,而是將扁家犯行如實道來,拿出證據供全體國人檢驗;既沒有故意縱放,也沒有亂加罪名。這正是檢察官應有的本分。後續的“二次金改弊案”、“外交機密經費弊案”等,特偵組更要再接再厲,徹底查明追懲,並讓國人得悉案情的完整真相。 更有進者,全體檢察官若能體察民意,利用這次特偵組辦案帶起的士氣,將過去應查而未查的大案,不分政治立場和黨派,不論其身分地位,均重啟調查絕不輕縱;則不僅政治風氣將為之耳目一新,且“國家”司法威信將因此達到前所未有的境界,從而使政治人物有了行為界際,黨爭也有了不可踰越的分寸和是非標準。這將對“國家”作出無可比擬的貢獻。 法院無保開釋陳水扁,引發議論。一般認為,就“首波四案”而論,法官此舉容或尚有說法;但若已明知被告串證動作頻仍,且有“第二波諸案”,卻仍無保開釋,倘非故示開明,即是法匠行徑,甚至別有居心。何況,法院只在強調無逃亡之虞,卻對串供的風險避重就輕;如今聽任扁辦及律師頻頻作出串供式的放話,甚至羞辱余政憲輕易認罪,這大概正是法院原即樂見之事吧?陳水扁再度站上總指揮的司令台,未來法院面對“施展魅力,挾制群眾”的陳水扁,及“十七次請假不請假皆不出庭”的吳淑珍,能否勝任嚴峻的考驗? 特偵組辛苦贏得與扁家一場慘烈肉搏戰,會不會敗在法庭蹺二郎腿的法官手上? (來源:聯合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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