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二進宮 難逃法律制裁 | |
http://www.CRNTT.com 2008-12-30 10:46:31 |
台北地方法院第三度審理前“總統”陳水扁羈押案,審檢辯經過十一個小時馬拉松式的庭訊,今天凌晨近一時庭訊結束,合議庭評議後二時卅分宣布,陳水扁涉嫌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將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陳水扁原本微笑,聽到裁定後臉色大變。 陳水扁昨天也承認“南線專案”秘密外交是虛構的。而陳致中夫婦月中已向特偵組陳報,願意匯回存在海外的五億七千萬元,並認罪協商。 審判長蔡守訓昨天深夜進行羈押更裁庭最後階段,突然一再追問陳水扁“南線專案”的真偽,陳水扁坦承根本沒有所謂的南線專案,辯稱是為掩飾另一件機密外交J案而說的,所謂甲君也確實沒有領到機密工作費。 蔡守訓不解地問,陳水扁在查黑中心曾說有南線專案,既然是虛假的,為什麼去年九月還將有關公訴筆錄核定為“國家”機密?陳水扁辯稱,機密不在發票,而在發票領出來錢的用途,因此還是全列作機密。 陳水扁並稱把相關筆錄核定為機密,是律師團和幕僚建議的;蔡守訓具體追問是誰建議,陳又以不太有印象帶過。 陳水扁並當庭指稱,陳致中夫婦本月十八日委託律師遞狀給特偵組,聲明願意到案說明海外五億七千萬元資金流向,但是特偵組都沒傳訊,反而拿來當作他隱匿海外資金聲押他的理由。 檢察官林嚞慧表示有收到狀紙,陳致中夫婦遞狀要求就洗錢部分“認罪協商”。不過,特偵組研究後認為,認罪協商要到法院訴訟程序進行,不是特偵組能決定,而且扁家曾答應要匯回洗到瑞士的二千一百萬美元,但是迄今都沒有動作,所以,扁家的陳報狀並沒有完全說明扁家海外資金與洗錢的全貌,特偵組因而未傳訊、詢問扁家人。 (來源:聯合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