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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425名特殊學員走進中國人民公安大學“高級警官培訓大樓”,開始為期10天的特殊學習。 |
中評社北京2月28日訊/華商網-華商報今天登載馬九器文章“三千公安局長進京集訓的政治深意”,文章說,2月18日,425名特殊學員走進中國人民公安大學“高級警官培訓大樓”,開始爲期10天的特殊學習。到今年6月,中國3000餘名縣級公安局長,將分7批到北京集訓。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和8名省部級領導將輪流登臺授課。這被視爲中央在敏感年直面維穩壓力錶現。(2月26日《南方周末》)
第一次如此大規模的公安局長集訓,第一次如此緊張而高效的大面積集訓,第一次由數名省部級官員親自登臺向縣級公安局長授課……諸多“第一次”昭示了此次公安局長集中培訓,與去年開始的全國縣委書記集中培訓一樣,有著十分緊迫的現實考量,那就是“維護社會穩定”。而“穩定”再次成爲一種高調的政治詞彙,源自過去一年諸多“社會不穩定”群體事件的連續發生。由于信息社會的高速發展、權利意識的不斷高漲,以利益衝突爲根源的社會矛盾開始從隱性走向顯性,而一旦公共機關尤其是執法機關的思維、理念仍舊墨守成規,將矛盾的顯性表現只簡單視爲“違法事件”,却無法洞悉其後的公共服務不足、信息不透明等因素,只能激化矛盾,造成後果更嚴重的社會事件。加之絕大多數社會矛盾集中在縣級層面,所以,縣委書記的大面積集訓、縣級公安局長的大面積集訓,就成爲化解社會矛盾的“公共治理”必由之路。
針對社會矛盾,縣委書記往往在社會利益分配、協調以及社會矛盾綜合化解等更全面的層面考量,而縣級公安局長則時常處在矛盾衝突最前沿,執法者極易和群體心理控制下的民衆發生衝突,這更要求作爲具體執法部門的公安部門,要具有與信息社會、群體心理等現代社會新事物相適應的駕馭能力。按照過去的邏輯,執法機關更多是一種“專政”思維,往往以“非民即敵”的簡單方式處理社會矛盾、群體事件,但是隨著民主法治建設的深入,民衆的法律意識、權利意識不斷强化,社會的監督意識、監督體制不斷完善,社會矛盾呈現多元化,經濟的、法律的、權利的矛盾越來越多,以往不合時宜的執法思維、執法方式,亟須從單一向“理性、平和、文明、規範”的綜合方向邁進,尤其需要研究社會的科學規律,按照科學的方式直面社會矛盾和群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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