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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關稅” 醉翁之意不在酒 | |
http://www.CRNTT.com 2009-07-11 10:21:02 |
上海證券報發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融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王福重文章稱,碳關稅,源於碳稅,即對二氧化碳排放所徵收的稅。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參加國制定了著名的《京都議定書》,其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適當水平,進而防止劇烈的氣候改變對人類造成傷害。《京都議定書》對美國、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規定了具體的減排目標,規定了“普遍但有所區分的原則”,由於中國是條約控制綱要以外的國家,沒有對中國規定限制指標,也就是說豁免了中國。 歐盟國家簽署了議定書,並且採取了國家間的污染排放交易機制,即排放指標在富餘和不足的國家之間調劑指標餘缺,不足者購買富餘者的指標。所以,作為一個整體,歐盟很好地完成了限制排放任務。也正因為如此,部分歐盟國家認為他們的產品與沒有完成或者沒有減排目標的國家產品相比,成本過高,處於不利的競爭地位,開征碳稅就是為了公平競爭。 美國人口占全球的大約4%,而排放的二氧化碳卻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是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國家。但美國至今沒有正式批准《京都議定書》,理由看似很充分:發展中國家沒有負起減排責任,而批准議定書可能妨礙美國的經濟增長。而如果能對中國的產品徵收碳關稅,則相當於以稅收的方式讓中國等國家承擔減排義務,並提高美國產品的競爭力。 文章分析,問題是,為什麼恰好在全球經濟低迷的時刻,想起來徵收碳關稅?所以中國商務部表示這是打著環保旗號的貿易保護主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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