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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事件中的“替罪羊”機制

http://www.CRNTT.com   2010-04-16 10:55:48  


 
  首先,“替罪羊”是高度選擇性的,而“富士康巨人”則剛好擁有充當“替罪羊”的兩大標記:其一,如俗話所說的,“樹大招風”,恰恰就在於它的“強大”,故在危機時期最容易成為集體性的“輿論暴力”的對象;其二,它不是本土企業,屬於外來者,即網絡上被歧視性地稱為“台巴子”的人辦的企業。其次,6名跳樓者是富士康員工,將其自殺原因推到富士康的身上非常容易自圓其說。於是,通過對“富士康巨人”的罪行的確認和懲罰(如譴責、咒罵、抵制等等),6名跳樓者引發的社會不安得到了平複,被擾亂和破壞的日常生活秩序得到了——至少是象徵性的——重建。 

  在一定程度上,公眾所深信不疑的“富士康巨人”的“工作壓力太大”和“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兩大罪狀折射了公眾自身處於沉重壓力下的、非人性的本真生存狀態。如在我國,“金字塔式”的社會結構與住房、醫療、教育這“三座大山”都是導致普遍的生存壓力和非人性的生活方式的重要原因。這種生存狀態引發了公眾嚴重的緊張、焦慮和不安全感,但這種負面的心理能量是彌散的、無序的,直到積累到一定的程度,並找到一個社會事件作為“合理內核”,才能凝集成形——富士康“六連跳”事件的出現恰好承擔了充當這種凝結核的功能。將這兩條罪行加在富士康身上,其實表明了公眾對於自身生存狀態的不滿和希望改變這一狀態的強烈願望,同時也表達了對導致其生存處境惡化的不知來自何方的某種外在力量的抵制和抗爭。在此意義上,啟動針對富士康的犧牲機制既揭示了公眾自身的生存處境,又遮蔽了導致其生存處境惡化的真正原因,同時也加強了社會的團結,並使公眾成了集體的“迫害者”。 

  在此意義上,富士康“跳樓門”事件在社會的深層次上,其實是一個典型的“迫害文本”——正如勒內.吉拉爾所言,“迫害者相信他們是根據他們指控的罪狀去挑選受害者的。在他們看來,這些罪狀把他們變成災害的肇事者,他們理所當然地以迫害來平息災難。實際上,這是以迫害者的標準去選定受難者。迫害者如實將這些告訴讀者,並非是想向我們提供信息,而是他們對揭露的罪行深信不疑。” 

  如此這般,在各種現代傳播工具——尤其是網絡——的推波助瀾之下,“一群無害的平民變成可怕的魔鬼”,帶有“替罪羊”標記的無辜者或相對無辜者受到了現實的迫害——公眾的注意力被轉移了,真正的罪魁禍首則成功地逃避了公眾的審查和追問(對真正罪魁禍首的審查和追問要麼超出了公眾的認知能力,要麼被某種外在的強大力量所禁止和壓抑),通過對“替罪羊”的懲罰儀式,積聚到一定臨界點的社會心理能量找到了社會認可的或政治正確的合法的釋放途徑。 

  於是,社會危機被暫時平息了,人群又重新團結在一起,傳統秩序又得到了暫時的恢復和重建,並孕育著下一次社會危機和社會震蕩的到來。(光明網《光明觀察》2010年4月16日 作者: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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