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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嶸:讓憲法成為中國社會穩定的基石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13 09:26:13 |
其二,在現行憲法框架下可以做的事很多。具體說,首先要改革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自由競選和專職代表、專門經費等,使人大代表能真正反映民意;允許公民的自由表達和自由結社,給民意表達另一種渠道;通過人和物脫離地方政權、司法人員流動的回避制、加強審判權力的中央化和垂直管理化等,將國家司法與地方政權分離開來,保證司法權的獨立。其次,還應按照憲法精神和原則清理現有法律和法規,修改廢除拆遷條例、勞教制度等違憲、違反上位法的“惡法”,將行政訴訟法的適用範圍擴大到抽象行政行為。更重要的是建立起違憲審查制度,如設立憲法法院,讓每個公民都可以提起違憲訴訟;如建立民間的違憲審查委員會,使其有權向人大法制委員會提出違憲審查案等。讓憲法這個根本大法,不但“看得見”,更要“摸得著”。 其三,憲法再不落實,就可能造成政權合法性的危機,帶來更多的社會動蕩。回顧歷史,初有國家時並無憲法。但憲法的出現,使得國家統治者無須再靠神話、暴力或血緣來獲得統治的正當性,而是來自於人定的規則,即人們為了一國之內所有人的最大利益而達成的妥協和互相承諾。統治的合“法”性,從合乎“天理”、“自然法”等,變成合乎憲法這一直接而明了的標準。憲法不但決定了國家運轉的基本規則,也要求其必須以看得見的方式運轉,所有公民可以用實際感受來和憲法規定相對比。我國憲法是由代表人民的人民代表制定,代表著人民的意願,如果憲法長期被架空,就說明對憲法實施負有責任者,要麼是主觀上違背了對人民的承諾,要麼是客觀上有所失職。無論何因,都會造成政權合法性的流失。 所幸的是,儘管社會矛盾和衝突日漸高發,絕大部分人還是存在一個基本共識,就是避免社會最終通過暴力革命重新洗牌,全民族再次陷入災難。歷史又一次將選擇的機會放到了我們面前,而在我看來,以最大的努力促成憲法的落實,讓憲法成為中國社會穩定的基石,目前是一種最不壞的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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