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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作家的“白黑灰血金”權力收入

http://www.CRNTT.com   2010-05-17 09:04:03  


 
  其二,黑色收入。作協官員向貪官兜售作家桂冠,可稱黑色收入。舉全縣之力玩詩歌的“最牛貪官詩人”李鳳臣(原山東省齊河縣委書記),連獲中國作協會員、國家一級作家,出版了7本詩集,一年由作協召開7次研討會……僅2009年,中國作協就開除了6名獲刑貪官會員。貪官作家為何喜歡躋身作協?是誰把他們引入作協的?又有著怎樣的幕後交易?

  其三,灰色收入。作協官員坐在主席台上坐享的高額回扣費、出場費、紅包費、講座費、冠名費……可稱灰色收入。

  其四,血色收入。公款吃喝、公車使用和公款出國等“三公”問題,是百姓椎心泣血的話題。作協一次豪華采風500萬,一次詩歌節3000萬,奢華年會入住北京飯店、錦江飯店等高檔會所……納稅人養活的不是作家,而是作協官員;不但要支付作協官員的工資,更要為他們的“三公”消費埋單。

  其五,金色收入。作協官員還擔任各項國家級文學獎的評委會委員、主席,而每項文學獎開場,都意味著財源滾滾。正在進行的第五屆魯迅文學獎,除專項國家撥款外,中國作協發言人陳崎嶸還介紹:“本屆(第5屆)魯迅文學獎……李嘉誠基金會一次性資助人民幣500萬元。紹興市政府也將為第五屆魯迅文學評獎和頒獎活動提供支持。”(2010年3月3日《京華時報》)企業贊助+國家撥款+地方財政,令文學獎“錢”途光明金光燦爛。至於文學界多次質疑的“跑部錢進”,因是隱性收入就更難計算了。由此,儘管肖鷹教授等專家對文學評獎屢次叫停,但作協系統的魯迅文學獎、兒童文學獎今年卻依然鳴鑼開場。原因很簡單,讓官員作家把到嘴的肥肉吐出來,可謂與虎謀皮。

  在民間團體、政府機構和文學產業三位一體的作協體制下,少數作協官員集官員、民間團體主席和企業法人於一身,將龐大的文學利益壟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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