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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解的“天上人間”

http://www.CRNTT.com   2010-05-26 10:16:46  


 
  據報道,最早“天上人間”由一家名為長泰歌舞廳的公司經營,規模較小,經營狀況並不好。1996年,某能人接手“天上人間”,此後這家娛樂場所日漸火爆,很快就成為“京城第一選美場”。

  關於“天上人間”的各種傳聞可謂神乎其神—— 老板的身份、後台的強硬、消費的昂貴、陪侍小姐的美貌、顧客的非富即貴乃至發生在其間的權錢交易,無不成為坊間談資。這裡是富貴的象徵,而富貴與特權從來都如孿生兄弟,於是,在一般人看來,“天上人間”也是特權的象徵。因此,每逢警方掃黃,總有人不屑一顧:有本事就查查“天上人間”去!事實似乎也在佐證這處銷金之地的特殊地位——“天上人間”多年來安然無恙,霓虹依舊。

  而這一次,“天上人間”卻“栽了”。這一方面印證了那些存在十餘年的傳言——“天上人間”果然有問題;另一方面卻很自然讓人產生新的疑問—— 這是為什麼呢?

  北京朝陽區警方的解釋是,“天上人間”等四家夜總會因存在有償陪侍,在消防安全上也存在隱患,所以做出如此處罰。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14條明確規定: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陪侍行為提供條件。而第42條規定,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14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朝陽公安分局一位警官向媒體介紹說:“這是有償陪侍處罰的最高限。”可見,“天上人間”被處罰的主因不是消防隱患,而是有償陪侍。

  但這個解釋並沒有達到為公眾完全釋疑的目的:“天上人間”的問題僅僅是有償陪侍嗎?2002年,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會同北京市消防局,也曾對“天上人間”等夜總會進行過突擊檢查,當時不僅沒有查到陪侍小姐,而且接受檢查的三名服務小姐關於防火知識對答如流並拿起滅火器演示,總體檢查結果是“沒有什麼問題”。那麼“天上人間”的有償陪侍又是何時出現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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