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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資源大省的“救命藥”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27 10:57:45 |
新疆模式不可複制,推廣全國為時尚早 資源稅首先在新疆試點,讓不少人歡欣鼓舞,認為是資源稅改革踏出的堅實的一步。但是要把新疆模式推廣到全國還為時尚早。有專家分析認為,首先,資源稅的改革牽涉到的利益涉及到許多方面,一旦上游的資源開采企業的稅負加重,就會導致這些基礎性原料和產品的價格上漲,上漲趨勢也必然會傳導到中下游產品。很多專家也由此擔心會產生通脹的壓力。另外新疆的資源開發尚有很多空白之處,相對而言,牽扯利益少,比較單純,而且“疆油外送”“西氣東輸”牽扯最多的還是運輸成本,因此新疆的試點對於其它地區,借鑒意義不大。也很難被複制。 所以只有當中央政府從山東、黑龍江或者四川等其它資源大省中選一個作為試點的時候,才意味著全國的資源稅改革將要啟動,資源稅才會真正成為入不敷出的資源大省們的“救命藥”。 資源稅和1994年的稅制改革是緊密相連的,稅制改革之後,大部分稅收收歸中央,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捉襟見肘。所以,資源稅作為一種地方稅的品種,對於這些經濟結構單一,過度依賴能源產業的省份來說,意義非常。而在許多地方政府過度舉債,入不敷出的今天,資源稅之爭背後,彰顯的是所有地方政府面臨的財政困境,積極推行資源稅改革和地方政府“賣地”一樣,都是地方政府的“自救”行為。只是在錯綜複雜各方的利益博弈背後,到底資源稅能不能成為這些靠資源為生的大省的“救命藥”,還真得打個問號。 來源:網易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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