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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橡皮泥化的土地增值稅

http://www.CRNTT.com   2010-06-05 08:21:49  


 
  作為一項由國務院發布的稅收法規,相關稅收部門在執行中理應不超標不打折,不管經濟環境如何變化,只要相關的稅法條文沒有失效,就應該嚴格遵循。如若法規已不再適應變化了的經濟形勢,那也應該通過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廢除。這是任何一個法制國家都遵守的執法原則,也是維護法律法規嚴肅性的內在要求。倘若由執行者掌握執法的自由裁量權,任由其“根據經濟形勢”彈性執法,那麼法律將成為橡皮泥,從而變得毫無尊嚴。

  文章分析,對土地增值稅的彈性處理,表面看充滿“人情味”,但實際上會在多方面產生嚴重危害。除了直接令法律法規失去嚴肅性,縱容政府濫用權力之外,它還極易被利益集團所利用。既然稅法成了橡皮泥,都可以拿來博弈,作為強勢利益集團的開發商自然不會放過游說和幹預的機會,而一到博弈的關鍵時候,開發商集團總能夠在法不責眾和保持“行業健康發展”兩大盾牌保護之下獲得勝利,嘗到甜頭後他們自然會一而再、再兩三地與執法者博弈,以謀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此反覆,整個土地增值稅法規成了空文,成了兒戲和它們手中的玩偶。此次國稅總局再次強調清算,很多開發商還是不把它當一回事,就是長期未能依法執政留下的惡果。

  土地增值稅被架空導致的另一項後果就是嚴重的分配效應。眾所周知,近些年房地產市場的畸型發展已產生強烈的分配效應,房地產已成為財富再分配的一個重要工具。但是,很少人認識到,這些嚴重負效應本來是可以通過土地增值稅部分緩解的。通過某種漲價歸公機制,國家分享公共資源的增值,由此減輕普羅大眾的稅務負擔,如果土地增值稅能實現其設計初衷的話,顯然有利於收入分配的改善,但被架空的增值稅使得這一初衷徹底落空。政府、開發商、普通民眾之間的利益分配關係,也因名存實亡的土地增值稅而被極大地扭曲。

  文章最後說,當一項本身就具有法律地位的東西被當作政策手段來突出強調時,普通民眾其實應該感到的是悲哀,因為這很可能說明他們的利益此前已在法律被自由裁量的過程中飽受侵害。這經驗不僅適用於土地增值稅,也適用於其它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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