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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政府須防被某些利益集團俘獲

http://www.CRNTT.com   2010-09-01 08:49:51  


利益集團及其力量在中國的房地產領域表現得非常突出。
  中評社北京8月31日訊/“近年來,政府部門被利益集團挾持或俘獲的情況,不只在房地產行業有,在很多領域特別是壟斷行業,都普遍存在。但現在的問題在於,在中國當下的政治環境中,除了政府的力量,並沒有任何社會力量來平衡既得利益。因此,當某些把持了國家經濟利益的壟斷集團開始通過各種途徑左右國家政策來鞏固和獲取自己更大的利益時,無疑會對社會產生非常大的破壞作用。”新加坡《聯合早報》昨天登載鄧聿文的文章“中國政府須防被某些利益集團俘獲”如是說,詳細內容如下:

  最近,中國房地產協會駐會副會長朱中一“多次上書國務院”、建議中央暫緩出台新的緊縮性房地產調控政策,因在敏感時刻觸怒了民衆的敏感神經而遭到輿論的一片撻伐。

  近年來,利益集團一詞在中國很流行,但這個詞在中國比外國多了一層負面色彩。

  改革和發展造就了不同的利益群體,它們力量不一,一些強勢利益群體利用自己掌握的各種資源,影響乃至壟斷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過程,將弱勢群體排斥在國家的政策和公共參與之外,使得勢力薄弱但人數龐大的弱勢群體只能被動接受加諸於自身的不利影響,迫使他們日益對強勢群體形成一種依附型關系,導致社會嚴重的不公。

開發商一再影響政策

  利益集團及其力量在中國的房地產領域表現得非常突出。中國目前有三個勢力比較大的房地產行業組織,除中房協外,還有一個同樣是由住建部為“業務主管部門”的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另一個是全國工商聯旗下的房地產分會。三者的會員大同小異。它們作為開發商向政府游說的壓力集團,能量都很大,是標准的美國經濟學家奧爾森所謂的“分利聯盟”(distribution coalition)。奧爾森在其名著《國家興衰的探源》等書中提出了一個描述利益集團的“分利聯盟”概念,指的是在社會總利益中為本集團爭取更大利益份額而採取集體行動的利益集團,其組成人數較少,但能量很大,能影響國家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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