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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災難 台灣只有遺憾嗎

http://www.CRNTT.com   2010-10-24 09:01:56  


 
  氣象局數天前就警示共伴效應降雨可觀,氣候預判資料本該與土石流警戒、淹水潛示與其他環境負荷因素綜合考量,並作成應變計劃俾利各縣市有所因應。如同北縣府三年來在各鄉鎮積極設置環境監測、災防通報設施,並與台大合作,由專業學術單位進行資料判讀、提出應變建議,再跨局處執行應變計劃,亦即,台大等同北縣府幕僚參謀單位,補足地方防救災專業與能量。如此模式,方能做到基本的減災與預防。

  蘇花高行不行?更是平日相關單位進行防災計劃與兵棋推演時就該擬定。然,姑且不論鄉鎮公所,目前真實狀況是地方根本欠缺防救災專業人員,往往連災情彙整都需靠電視,地方災變中心除與“中央”視訊連線,能做什麼?大規模災變現場需要前進指揮所,然而現在看到的卻是行動式勘災,道路塌了“交通部長”出馬、宜蘭的土石流又該誰指揮救災?

  大家都知曉高風險應有高防備,理想的防救架構須具備防災、減災、救災與重建的功能,亦即“中央”成立防災總署,得以協調相關部會,總署下轄減災司、整備司、消防署與空勤總隊;在縣市則是消防局與防災局;鄉鎮市則設防災課,同時要有充裕的災害準備金。法是死的,人卻得活下去。當發現現有《災防法》仍不足以建構安全台灣,該改就變吧!當規劃中的防救災組織依舊多頭難行、無法改進原有缺失,協助、增強前線防救災效能,又何必死守名稱、員額與數字?難道維護官版組織再造尊嚴、減少部會,就能減降傷亡數字?

  災防攸關人民性命、社會穩定、環境保全與“國家”競爭力!人民要的不是災後的討論與解釋,我們不敢奢求災防機制與法令馬上零缺點,畢竟不管美制或日規,在不同的環境與條件下都難以全盤移植,必須經融入與執行修正,才能建立符合台灣需求的本土模式,雖不能一次定位,至少該朝正確方向前進。面對災難,如何在最短時間內檢討現況,並落實改進,是“行政”、“立法”兩院重要的任務、亦是各界共同監督與關切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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