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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官員權力已成中國急務

http://www.CRNTT.com   2010-11-12 11:30:36  


 
暴力拆遷凸顯了限制官員權力的必要性

  中國官員的膨脹心態,源於他們掌握的權力。權力具有內在的腐蝕人的“魔力”,當一個官員權力過大而又沒有受到社會實質的制約時,一個謙虛的人可能也會變得傲慢,心中毫無敬畏。這在中國的拆遷中被表現得淋漓盡致。地方勢力之強大,超出一般人的想象。連官方的新華社都公開說,最近一段時間,在一些地方,頻繁發生暴力拆遷事件,甚至出現流血事件。

  為什麼暴力拆遷事件現在愈演愈烈?從政府角度看,有兩個因素,一是政府主要是地方領導的政績需要,二是房地產業作為支柱產業成為政府的主要財源。前不久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0國家競爭力報告”藍皮書有這樣一段話:中國近20年的經濟增長並非靠產業結構升級換代來獲得,而是靠消耗資源和擴大投資,尤其是房地產業膨脹發展。換言之,房地產業支撐了中國近20年的經濟增長,那位宜黃官員的“拆遷拆出個新中國”實際上是為中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來源之一做了頗貼切的詮釋。

  只要把高經濟增長視為“新中國”的一種象徵,一個地方官員的最大政績,就是保持地方經濟的快速增長。什麼最能保持地方經濟的增長,當然是造城運動,於是拆遷就成了體現政績的唯一至少是不可少的途徑,也可能是保烏紗的最好手段。萬載縣委書記可謂深得其中“三味”,他的另一“名言”是:“要發展,就得拆”。

  自從四川唐福珍自焚事件發生後,中國社會特別是知識界就一直在討論如何制止暴力拆遷,呼籲廢除現有的拆遷管理條例。現在看來,多數人把希望寄托在新的拆遷條例的出台上。舊的拆遷條例已被證明對維護民眾的利益毫無幫助。不過,除非新拆遷條例有一個脫胎換骨的變化,否則,對此不要寄予過大期望。原因很簡單,條例如不能有效約束權力,那麼,就不應指望它能保護民眾權益。雖然新的拆遷條例幾經周折,到現在還未見其端倪,但對一部法律階位不高的規範徵地拆遷行為的法規在約束權力方面的作用,實在不應抱過大期待。因為,即使條例如此前討論的那樣對公共利益作了嚴格界定,政府也可通過解釋權變相否定,甚至根本用不著解釋,就直接拆遷,民眾也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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