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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造假:小惡批之,大惡無視? | |
http://www.CRNTT.com 2010-12-20 10:09:28 |
顔秉光被查處的假新聞不過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正因為如此,我們常常可以看到這種現象:在那些身份顯赫的新聞機構裡,有一些很不專業、很沒譜的記者,他們捏造一些大大小小的假新聞,被他所在的機構的權力放大了,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嚴重降低了整個行業的聲譽。《人民日報》的記者捏造過“畝產萬斤”這種極端違背科學和事實的消息,當然是登峰造極的假新聞,相比之下,新華社黑龍江分社記者顔秉光頻繁把自己的家人當作消息源,就算不上什麼大事了。撒謊造成傷害和假新聞的影響成正比。顔秉光撒的那些含水量很高但雞毛蒜皮的小謊,影響不大,傷害也較小,是各種有意誤導群眾的假新聞中的冰山一角而已。 ※編造假新聞可惡,偽造公共輿論更可惡 記者放棄中立誤導公眾理應引起關注 相對於顔秉光編造新聞的真實性,對強調專業的媒體來說,客觀也是同等重要的價值。看到有關爭議話題的報道,讀者傾向於假設記者的立場是中立的:他不會偏袒任何一方,爭議的雙方有同樣的機會表達自己的看法。專業的新聞界也應這樣做,媒體的工作是傳達事實,然後讓讀者去判斷。如果話題有爭議,而報道中的一方是記者的家人,讀者如何相信記者會不偏不倚的呢?如果記者還處心積慮,把家人甚至本人打扮成路人,他/她是不是有意撒謊? 顔秉光“代表”民意,製造虛假輿論影響更惡劣 在“那次著名的以保護青少年之名的軟件預裝事件”中,她在一篇流傳較廣的評論中說,對強制預裝該軟件,“支持意見大多來自用戶,反對意見主要來自少數媒體和商家”,並稱,“表明用戶支持政府這項舉措的信息來自兩個渠道:一是有關方面對已使用該軟件的260多萬個用戶開展的滿意度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普遍滿意”,而且認為這項舉措是“公益行為”;二是網上論壇征集到的1813份有效用戶反饋意見,92%的用戶表示支持,70%以上用戶對軟件產品質量和技術支持服務表示滿意”,當時就遭到網友逐條反駁。 新聞媒體查處記者造假不應避重就輕 網友認為她有“偽造民意”、“隱瞞消息出處”、“偷換概念”、“混淆事實”、“製造謊言”和“鼓吹濫用權力”的嫌疑。新華社以“把家人作為採訪對象違反規定”為由剝奪了顔秉光的採訪資格,但和在一條買年貨的消息裡採訪家人相比,她關於軟件預裝的文章問題多得多,也大得多,這個問題卻為何被無視了呢?不過人家可以不屑地說,but so what?這可沒有違反規定。 (來源:搜狐評論《論座》2010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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