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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共表:未來兩岸政治互信新坐標 | |
http://www.CRNTT.com 2011-02-07 00:23:08 |
(三)共同表達兩岸和平發展反對分裂的政治意願 兩岸通過加深交流,建立互信,鮮明地承認:1911年孫中山先生所締造的中華民國,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以民主共和體制建立的現代國家;20世紀20年代後期以降,因國共兩黨的政治對抗以及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內戰導致的兩岸分裂分治,中國並未實現政府的完全繼承和國家的完全統一。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中國的大陸地區行使治權,原“中華民國”的政府,在中國的台澎金馬區域繼續存在,兩邊區域政府雖然對國家代表權存在對立和爭議,但均堅持反對任何分裂國家的行為,均堅持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的立場。在國家尚未統一之前,雙方理解並尊重各自對中國代表權的堅守,是對國家統一、民族復興所願意承擔的政治責任。 (四)“一中同表”的完整含義 一中同表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共同表述”的含義,即兩岸共同表述雙方一致確認的立場;二是表明兩岸的“共同歸屬”含義,即大陸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歸屬。 在內政範圍的兩岸政治對話就是“一個國家,兩個區域政府”(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之間的對話,通俗的說,就是關起門來在家對話,解決的是家的事。筆者以為這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可以預期的。兩岸政治談判應當也可以回避國際外交範疇的中國代表權問題,在未能達成共同的政治意願之前,保持兩岸國際關係現狀。從法理上說,回避國家代表權或保持現狀的本質是兩岸對各自在國際上的國家代表權問題予以擱置(互不提起),以避免出現“兩個中國”的尷尬。 從大陸既有的立場出發,也考慮台灣的可接受程度,大陸的善意和政治妥協就是在兩岸談判中把自身也置於區域政府位階。兩岸若能達成政治互信,可否把“老三句”擴充為新五句:(1)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2)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3)在兩岸政治談判的範疇內,兩岸政府都是一個完整中國下的區域政府;(4)兩岸政府均一致認同,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5)在國家正式統一之前,並不影響或改變兩岸政府在國際政治外交關係中既已存在的地位”。 綜上所述,“一個中國,共同表述”是未來兩岸政治互信的新坐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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