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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塑造”日本:臨震不亂的國民秩序

http://www.CRNTT.com   2011-03-15 09:12:28  


 
  地震發生7小時後自衛隊才接到動員,錯過救援最佳時機
  
  神戶地震後,雖然兵庫縣知事(縣長)依據《自衛隊法》三十八條提出要求,但至當日下午卻只有少數部隊人員到達。後來直到傷亡數增加,十八日村山首相從電視上獲知事態嚴重性後通知大藏、厚生、文部等有關內閣成員召開“地震對策會議”後,方才出動自衛隊一萬三千人及警察兩萬七千餘人參與到救援之中。 
    
被地震暴露的危機管理短板  

  災情信息必須經由國土廳上報,程序教條阻礙高層獲得信息

  阪神大地震前按照日本法規,警察廳和消防廳收集的災情信息都必須經由國土廳才能送往首相官邸。這樣的信息傳遞機制雖然規範性、程序性強,但是在緊急時刻就變得機械刻板了,以致首相不能在阪神大地震發生後最短的時間內獲取來自官方的情報,反而和普通市民一樣通過電視轉播才知道自己的國家發生了如此重大的災情,更遑論及時發揮首相的作用。與美國總統在洛杉磯大地震僅9分鐘後就收到來自聯邦危機管理廳的情報相比,日本國內媒體用“愚鈍”對日本政府危機管理的快速反應機制表達了不滿。

  沒有中央級別的緊急事態管理機構,災難後第一時間幾乎看不到政府的指揮

  戰後隨著日本民主政治的發展,地方政府自治權力的提高,中央對地方並沒有非常強有力的控制,阪神大地震前雖然設置了以內閣安全保障室為中心的危機管理系統,但系統的構成和協調功能都不完善,另外,與美國等不同的是,95年以前的日本也沒有中央政府級別的應急事態管理機構(FEMA)。

  日式各級政府部門管理色彩濃厚,條條塊塊的行政組織使中央與地方自治體之間、中央政府各部門之間過於強調本部門的職能權限,結果造成系統內部各個職能部門之間缺乏相應的協調性和一致性。震後神戶市消防車、救急車等救災設施和救援物資嚴重不足,急切需要中央政府出面調動物力資源緩解壓力時,卻“幾乎看不到政府的指揮以及在救災方面的聯絡。”(時任橫濱市市長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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