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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誰都“打死不吃自己做的饅頭”

http://www.CRNTT.com   2011-04-16 09:44:42  


 
染色饅頭案的處理仍然是“就事論事”

  大眾網-齊魯晚報 2011年04月15日 作者:沙元森

  上海部分超市銷售染色饅頭的問題被媒體曝光之後,得到了迅速處理。但這種曝一個抓一個的處理方法,能否收到下不為例的效果,不容樂觀。

  媒體曝光,領導批示,監管部門負責人道歉,犯罪嫌疑人被刑拘,這種解決問題的路徑,想必公眾都已司空見慣,也很難據此推斷以後不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即便上海的饅頭從此不再染色,那麼上海之外的地區或者饅頭之外的食品未必不會有新的安全問題發生。在此之前河南已有瘦肉精火腿腸,在此之後甘肅又有了硫磺熏蒸的當歸,消費者看到這一連串的毒物,只能感嘆防不勝防。

  如果把食品藥品的安全監管比喻成一道堤壩,那麼每發生一次質量問題就像一次“管湧”,嚴重威脅消費者的安全。有關部門堵得及時的話,或許把危害減小到盡可能低的程度,稍有懈怠,貽害無窮。這種摁下葫蘆起來瓢的堵漏無疑是被動的、低效的,我們也可以從一次次的“管湧”事故中認定堤壩本身的問題可能更嚴重。

  正像白岩鬆所調侃的,各地在事故之後的通常做法是“撤一兩個官員,抓三四個責任人,停五六天業,罰七八萬塊錢”。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面對頻繁發生的食品安全問題,吃到有毒有害食品的消費者只能自認倒黴,被抓了現行的生產廠家也只怪自己運氣不好或者“打點”工作做得不好。漏洞百出的監管讓消費者對市場失去信心,卻又找不到一塊“桃花源”,你可以在陽台種菜,也可以在家裡蒸饅頭,但在分工細化、協作強化的現代社會,有幾個人能做到自給自足?事實證明,勢單力薄的個體做不到,強大的經濟組織也做不到。在瘦肉精事件之後,雙匯曾經表示要自養生豬,依雙匯的財力,有可能達到這個目標,但隨之而來的問題則是飼料也要自己生產嗎?如果再生產飼料,加工飼料的原材料又從哪裡來?一系列幾乎不可能窮盡的問題想一想都讓人頭疼。試圖通過自保應對食品安全問題,更像是心理上的安慰。

  面對蘇丹紅、地溝油、化學雞蛋、塑膠粉絲、拋光大米、瘦肉精、牛肉膏……“就事論事”是解決不完的。幾乎所有的制假摻假、違規添加都與道德低下有關,培育一個誠信的市場確實也離不開道德的涵養,但導致市場“缺德”的主要根源還在於監管的方式和力度。

  越來越多的食品安全問題通過媒體曝光得以解決,這並不是一個讓人驚喜的處理方式,因為監管部門本來有權力,也有能力比媒體做得更好,站在安全監管最前沿的應該是他們,而不是媒體。火腿腸裡有瘦肉精,饅頭裡有檸檬黃,檢測起來應該沒什麼難度,這種食品竟能長期存在只能說監管形同虛設。瘦肉精事件被曝光後,還有官員很氣憤地埋怨記者為什麼不私下告知,可見屁股已經坐到哪去。

  現在有人認為,要杜絕食品藥品安全隱患必須加大懲處力度,以嚴刑峻法或者以死刑懲治食品藥品領域的嚴重犯罪行為。而事實上,我國現在有55個死刑罪名,即便如此還是有人會鋌而走險,實施犯罪。而在一些廢除死刑的國家,也沒見得食品安全問題如此層出不窮。《藥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已經為食品藥品的安全監管提供了法律依據,如果這些法律都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再立法也不過是叠床架屋。食品藥品的安全問題,監管永遠應該排在懲治之前,不討論監管環節的問題,只想以嚴刑峻法威懾不可能收到良好效果。走私販毒貪污受賄都可能被判處死刑,因為有了嚴刑就可以不防範了嗎?

  上海染色饅頭事件從案發到處理,效率極高,讓人亦喜亦憂。喜的是犯罪嫌疑人難逃法網,憂的也是監管部門迅速報捷,問題的根源反被掩飾,不能為其他地方探索一個可以借鑒的有效路徑。這種單純的“就事論事”有可能是在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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