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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貧困的貧困縣

http://www.CRNTT.com   2011-05-07 07:11:20  


 
  一手吃扶貧財政一手吃項目,貧困縣靠賣地為生

  貧困縣從國家接收財政扶貧資金,只能用於解決基本的生存問題,有助於解決生產和發展問題的扶貧資金,都要求一定的擔保和抵押,貧困縣往往無能為力。除了從國家和省市要來的財政轉移支付,各縣缺乏地方預算外的收入,大幅度的賣地帶動房地產業和建築業發展成為許多貧困縣迅速脫貧的首選之舉。江蘇阜寧縣350萬建“山寨版中國館”,內蒙古清水河縣斥資60億歷時十年造新城卻留下大堆爛尾樓,河南嵩縣一個只有20多個職工的審計局蓋了3000平米豪華辦公樓,上述幾個國家級貧困縣的“大工程”並非個例。

  如果說上述“大工程”還能說本意在於改變地方形象招商引資的話,那麼地方政府賣地則是短視的“GDP唯上”。儘管賣地可以短期內增加財政收入,但國土資源並非再生資源,以賣地為主要財政收入,並非可持續發展。而由於土地出讓金曾長期游離於預算外,不納入一般預算財政收入的統一管理,因此政府賣地所得的具體使用常常缺乏監督,腐敗叢生。

  扶貧資金的使用,同樣存在管理不嚴和缺乏監督。以湖南新化縣為例,扶貧資金名目繁多,從數萬到數千萬不等,都由各政府部門掌握,立項,實施,驗收,缺乏來自扶貧對象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和獨立的機構評價扶貧績效,往往被浪費,擠占或者挪用。

  □ 結 語

  592個國家貧困縣,為中國的扶貧戰略提供了可貴的實踐經驗,也提供了反思的深刻案例。扶貧,不僅在“授人以魚”,更要“授人以漁”。

  (來源:網易評論《另一面》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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