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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高官當獨董能發揮什麼餘熱

http://www.CRNTT.com   2011-07-11 10:44:41  


約34名退休高官任“發揮餘熱”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引爆輿論
  中評社北京7月11日訊/“退休高官帶著人脈資源成為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競爭優勢,但這種做法卻是以消耗更多的社會資源與公共權力資源為前提的,而且容易導致權力尋租、官商勾結,打擊其他企業的積極性,壓縮它們的生長空間,最終破壞的是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評論員陶濤今日在《中國青年報》撰文“退休高官當獨董能發揮什麼餘熱”,全文如下:
 
  最早知道“發揮餘熱”這一說法還是在上小學的時候,有老紅軍發揮餘熱到學校裡當輔導員。從那時起,我一直認為“發揮餘熱”是一件非常高尚的事情。近日,到上市企業“發揮餘熱”的退休高官卻令這一說法變了味。

  有媒體報道,有些領導幹部退休後選擇去上市公司擔任獨立董事,以這種方式“發揮餘熱”。據統計,在市值排在前5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34位政府退休高官任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不乏副部級以上高官,在上市企業中領著幾十萬元的年薪,如中石油獨董劉鴻儒曾為中國證監會原主席,年薪22.7萬元;獨董崔俊慧為國稅總局原副局長,年薪24.4萬元;浦發銀行的獨董為中國人民銀行原副行長、黨委原副書記劉廷煥,年薪20萬元。

  什麼叫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又稱外部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通俗地講,即不在公司任職、不參與具體事務、沒有公司股票,卻能為公司出謀劃策的人。中國證監會在《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係的董事。

  對於大量退下來的部長、副部長能不能出任外部董事的問題,國資委原主任李榮融曾在舉辦第一屆外部董事培訓班時說過這樣一句話:“這個口子不能開,如果那些威望很高卻不懂企業經營的老領導對企業指手畫腳,就沒法收拾了。”

  這次被媒體報道的上市企業中,有多家央企、國企。央企的獨立董事是指國資委從企業外部聘請的董事,因為央企財產屬於全民所有,所以其獨立董事的責任就是保護公眾財產。當初國資委設立獨立董事的初衷,也是為了避免內部人控制企業,換句話說,獨立董事的使命就是參與決策並進行監督,從而維護股東的權利。獨立董事既要能利用自己對市場的判斷及經濟知識,在管理層外部為公司的發展提出建議,同時也要對公司實行高水平監管。

  上述34位退休高官大都是這些公司的老上級,不排除他們中有真想“發揮餘熱”、做些實事的老領導,從這個層面來看,如果他們在獨立董事這個崗位上真正發揮才能,也能夠起到良好的作用,但輿論為什麼一片質疑呢?

  “59歲現象”曾經是輿論熱議的話題,指的是領導幹部在離退休前夕,認為“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大肆貪污受賄的現象。一些國有企業的高層領導,退休前一反幾十年守法努力工作的常態,為自己大謀私利,侵吞國有資產。自從上市企業有了獨立董事的職位,這一現象看起來得到了“解決”,相關報道逐漸減少。但也有輿論質疑,是不是這些高官在位時,對這些上市公司曾經施以恩惠,上市公司在其退休後再予回報?果真如此的話,這是“權力期權”的一種中長線運作,是權錢交易的升級版。難怪輿論會猜測,是這些上市公司看中了退休高官所掌握的人脈資源,出幾十萬元的年薪就可以打動他們繼續保持和打通各種關係環節,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不管是哪種情況,都存在公共利益往私人方向輸送的現象,對市場經濟的良性發展會構成傷害。

  這些質疑聲的出現,凸顯的是監督體制的缺失。西方國家的高官退休後也有很多人到企業兼職,比如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就曾在卸任後到尤卡帕集團擔任高級顧問,美國前國務卿鮑威爾退休後成為一家著名風險投資公司的合作夥伴,曾負責美國空軍採購的達琳.珠雲退休後到波音公司擔任了副總經理。但西方輿論的關注並沒有我們這樣強烈,因為西方國家的法律相對完備,約束性強。比如美國官員退休或離職後,可以到企業兼職,但是必須申報財產,連親屬財產也要申報,其目的就是為了強化監管。

  我國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還沒有形成,官員財產不申報、不公示,就無法阻止輿論的猜測。既然無法對官員財產進行監督,那勢必要設置好相應的約束機制,比如完善和規範退休領導幹部退休後返聘的監管制度,明確離職領導幹部的從業限制與職業回避規定。其實,《公務員法》中也明確了對退休公職人員到企業任職的要求,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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