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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為人知的北平和平解放真相

http://www.CRNTT.com   2012-07-21 10:36:42  


 
  (三)傅作義首先宣布和談協議贏取輿論;毛澤東兩篇文章嚴詞警告

  傅作義不僅在談判中謀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且在談判後也不失時機為自己贏取民意以便獲取政治資本。

  1月22日,傅部開始撤離北平。而在和平協議按約生效當天,傅即通過國民黨中央社發布文告,公布了北平和平協議中與民眾生產、生活以及文物、外僑等有關的13條條款,表示和平之舉的動因在於:“為迅速縮短戰爭,獲致人民公議的和平,保全工商業基礎與文物古跡,使國家元氣不再受損傷,以期促成全國徹底和平之早日實現。”(《傅作義發表文告公布協議十三項》,《世界日報》1949年1月23日,第1版。)

  鄧野認為:“傅搶在中共之前,單方面有選擇地公布協議,就是要搶先造成北平和平以他為主的輿論。傅以和平協議的原文發布文告,其巧妙之處在於既將自己接受和平的動因,完全歸結於出自公眾利益的考慮,同時又使中共無話可說。這篇文告的意圖就是自抬身價,造成在即將與中共的合作中有資格談條件。此舉回避了一個核心問題——戰敗。”(鄧野《傅作義政治轉型過程中的雙重性》)

  對傅作義的這一舉動,中共方面的反應如何呢?1月31日,林彪等致電中央,稱傅作義“利用報紙大宣傳他之和平保全北平的功績,並譽之為萬眾生佛。總之,他極力在收買人心,製造政治資本,想在聯合政府中仍能插一腳(其親信已有此表示)”。(《北平和平解放前後》第142、143頁)

  而毛澤東本人則對此更為震怒,他採取了兩項措施:

  其一,2月1日《人民日報》頭版了公布由毛澤東親筆撰寫,以林、羅名義致傅的公函。公函歷數傅作義的罪責並提出警告和通牒:“貴將軍……屠殺人民,奸淫婦女,焚毀村莊,掠奪財物,無所不用其極。在貴軍管轄地區則壓迫工、農、兵、學、商廣大人民群眾,出糧、出稅、出力,敲骨吸髓,以供貴將軍及貴屬所謂‘戡亂剿匪’之用。在貴將軍及貴屬統治之下,取消人民的一切自由權利,壓迫一切民主黨派及人民團體,使其喪失合法地位,壓迫青年學生們的愛國運動。……北平被圍,業已痛苦日益增重,本軍一再推遲攻擊時間,希望和平解決,至今未獲結果。貴將軍身為戰爭罪犯,如果尚欲獲得人民諒解,減輕由戰犯身份所應得之罪責,即應在此最後時機,遵照本軍指示,以求自贖。……如果貴將軍及貴屬竟敢悍然不顧本軍的提議,欲以此文化古城及二百萬市民生命財產為犧牲,堅決抵抗到底,則本軍為挽救此古城免受貴將軍及貴屬毀滅起見,將實行攻城。攻城時,本軍將用精確戰術,使最重的打擊落在敢於頑抗者身上;而對於不願抵抗之貴屬,則不給任何打擊,並予以寬待。……城破之日,貴將軍及貴屬諸反動首領,必將從嚴懲辦,決不姑寬,勿謂言之不預。”(《林彪、羅榮桓為敦促和平解決北平問題致傅作義函》,《北平和平解放前前後後》P62)

  其二,2月1日,新華社播發了毛澤東撰寫的《和平結束北平戰事經過》的新聞稿,對傅作義1月22日文告中的政治性表白進行了批駁,毛澤東毫不客氣地說:“戰敗了,一切希望都沒有了,比較好的一條出路,是軍隊離城改編,讓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政府和平地接收城防和市政,這是北平問題和平解決的基本原因。為什麼天津不肯這樣做呢?難道天津的“工業商業基礎與文物古跡”不應當保全嗎?難道天津的“國家元氣”應當受損傷嗎?……天津打敗了……北平孤立了,毫無希望了,決心走第二條路,和平解決北平問題的可能性從此產生。……不管傅作義過去如何反動透頂,華北人民如何恨之入骨,這件事總算是做得對的。只要他以後向有利於人民事業的方面走,願意向人民低頭……人民解放軍就有理由向人民說明,赦免他的戰犯罪。”(新華社:《北平問題和平解決的基本原因》,中央統戰部等編:《中共中央解放戰爭時期統一戰線文件選編》,北京:檔案出版社,1988年,第326—328頁;參見《毛澤東年譜》下卷第449頁。)

  2月3日,毛澤東再次致電林彪說:“傅不應當搞什麼中間路線,應和我們靠攏,不要發表不三不四的通電,應發表站在人民方面即我們方面說話的通電。”(《毛澤東年譜》下卷,第449、45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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