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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成了誰的搖錢樹

http://www.CRNTT.com   2012-08-09 11:46:04  


 
  李娜單飛後每年還要上交年收入的8%—12%的“報恩錢”給中國網協

  運動員獨立之後,稅後收入不全歸個人,還需要向培養他們的機構繳納“報恩錢”。2010年澳網,李娜和鄭潔的總獎金為稅前82萬澳元(約合500萬人民幣),按照中心之前與隊員簽訂的協議,隊員需向中國網球運動發展基金上繳獎金收入的8%或是商業資源開發收入的12%。國家體育總局網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孫晉芳認為,之所以與這幾名隊員簽這樣一個協議,是因為我們希望這幾名隊員能始終對中國網球抱有一顆回報的心、一顆感恩的心。畢竟在她們成長的過程中,離不開國家支持和投入,她們能有今天的成績,並不僅僅是她們個人努力的結果,還有國家和社會對她們的幫助。 


  □ 結 語:連李永波在今年“兩會”期間都這麼說了:中國這麼大的國家還需要運動員這50%的獎金?我覺得可能不是太合理。

  (本文來源:網易新聞《另一面》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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