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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死”撩開了面子工程的裡子

http://www.CRNTT.com   2012-08-22 15:03:22  


 
  事故頻發背後難見“反思”預防機制

  記者調查了解到,許多地方在事故發生後,往往會採取匆匆處理現場、盡快息事寧人的做法,卻很少能徹底調查事故發生的根源。

  據石家莊高新區工委委員、建設管理局局長金珂銳介紹,11日晚降雨強度大持續時間長,後經專家組的現場檢測,漏電和周邊電力設施長時間被水浸泡、電纜絕緣等級降低有關。

  雖然事故已造成多人死傷,但一些民衆質疑事發地路段的若幹路燈接綫盒綫頭外露現象依然沒有徹底解決。記者15日在高新區天山大街和長江大道交叉口看到,附近路燈的接綫盒安裝有“小門”,但通過縫隙依然能看到里面的接綫頭。

  在大連,事故現場雖被快速處理完畢,但熱力井可能帶來的威脅讓一些市民仍不放心。記者16日下午來到事發現場看到,塌陷處位於星海人家小區的人行路上,雖已經被填平,但旁邊的熱力井仍向外冒著熱氣,讓人不免想起那位悲慘的少年當時所經歷的苦痛。

  記者了解到,大連近來熱力井傷人的事件已發生過幾次。6月份一名十幾歲的女孩在路邊被蒸汽燙傷;而在去年冬天,一名女子還掉入熱力井中被燙身亡。

  在哈爾濱市,地面塌陷事故之前也屢屢發生。哈爾濱市還在地面塌陷事故預案中指出,歷年地面塌陷處均是道路結構以下有地下人防工程、地下管綫工程、道路建設工程和地下基礎設施等道路路段。即便如此,地面塌陷至今仍沒有明顯改觀,記者了解到,特別是自8日的大雨以來,在南崗區、香坊區已陸續發生多起地面塌陷事故。

  馬路“吃人”需要有人負責

  一些專家和市民認為,屢屢發生的悲劇拷問著城市基礎設施的質量和管理水平,市政部門應更加重視人們生命的價值,在規劃設計和建設上盡可能周全細致、保證質量,不能把事故原因都歸於“意外”,如果始終沒有人為“走路死”負責,那麼城市質量就難盡快提高。

  記者了解到,基礎設施設計標准可能存在過低和相互不配套的現象,這些“短板”容易導致事故發生。金珂銳說,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路燈接綫盒距離地面應為30厘米至50厘米,高新區的路燈雖然符合標准,但當時降雨導致部分路段最深積水50厘米以上。

  河北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總建築師蔣群力認為,目前建築工程領域的法律法規相對健全,但不排除個別工程存在質量把關不嚴的問題。現在一些工程項目重建設輕維護,需要對工程設施進行常態化檢查維護才能防患於未然。

  對於部分城市路面頻現塌陷的現象,曾有政協委員調查後認為,施工單位盲目搶工期,偷工減料、違反工序、違規操作,往往回填不實,在地下設施周圍形成空洞隱患,這是造成地面塌陷的根本原因之一。可以說,城市地面塌陷很大一部分屬於“人禍”。

  一些專家認為,各地應建立起更為清晰的市政責任機制。河北工程大學城市建設學院教授李思敏認為,相關道路、綫路的產權單位應對地面及地下附屬物經常性檢查檢測,形成制度,責任到人。防止出現問題時責任不清,互相推諉。

  還有專家認為,“走路死”發生後必須有人被追責。如果每次都不追問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類似的事件將難以避免。“應以嚴格的問責督促相關部門定期進行檢修。”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巧華說。

  8天7起塌陷,哈爾濱上演“步步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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