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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失地農民應有更長遠考慮

http://www.CRNTT.com   2012-12-07 08:58:08  


  中評社北京12月7日訊/11月28日,國務院討論通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收補償制度作出修改,並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同時,由國土資源部制定的《農村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條例》已上報國務院,有專家預測,徵收補償標準可能會提高到現行標準的10倍以上。

  時代周報發表財經策劃人吳其倫文章表示,提高徵地補償標準,對失地農民意義重大。過去十多年,中國房地產業突飛猛進的發展,是以犧牲農民的利益為代價的,政府以農作物的價格徵收土地,又以招拍掛的形式高價出售土地,兩者形成巨大的“剪刀差”,直接導致了房價的瘋漲與城鄉貧富分化,政府亦通過賣地獲得巨額利益。

  毋庸諱言,徵地與拆遷已經成為影響當下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近年頻繁發生的群體性事件絕大多數與徵地有關。而提高徵地補償標準,正是中央試圖緩和徵地矛盾,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享比重,讓利於民,保障農民的利益。我們過去的發展,在民生方面欠了很多賬,現在到了該“還賬”的時候了。

  文章分析,提高徵地補償,對廣大農民而言是極大利好,但是對地方政府而言,則會增加地方的財政負擔。尤其是今年整體經濟形勢下滑,導致各級財政吃緊,而土地出讓金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已經超過50%,提高徵地補償會減少地方財政收入,增加財政支出,因此必定增加地方財政壓力。

  目前的補償標準是以土地農作物前三年平均收益的10—20倍,有的地方以30倍進行測算。從補償金額來看,大多為每畝2萬—5萬元,部分地區達到10萬元。一旦補償標準增加10倍,即意味著政府在征用土地時每畝補償最高將達100萬元,對於那些市政項目而言,這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土地動遷款都是一次性支付的,經濟實力薄弱的地方完全有可能招架不住,所以,一次性提高10倍的可能性並不大。而且,補償標準提高過快,將令新政之前失地農民心理失衡—同樣的土地,同樣的生活水平,卻因徵地時機不同,導致補償標準迥異,這必定會引發農民之間與官民之間的矛盾。

  現在各方爭論的焦點,是增加的補償款是否會轉嫁到地價上,繼而推高房價。這種可能性不大,理由很簡單,中央提高土地補償的政策,是為了保護農民的利益,緩和社會矛盾,而如果以推高房價為代價,就損害了城市居民的利益,激化了高房價引發的矛盾,這肯定是中央政府不願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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