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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浦江上的死豬與萊茵河裡的農藥

http://www.CRNTT.com   2013-03-15 11:58:36  


 
  萊茵河流經瑞士、德國、法國、盧森堡、荷蘭等9個歐洲國家,是沿途好幾個國家的飲用水源,是世界上管理得最好的一條河,也是世界上人與河流關係處理得最成功的一條河。然而,萊茵河並不是一直就這樣好,曾經也號稱“歐洲下水道”、“歐洲公共廁所”。現在的成功,全因為萊茵河流域各國的有效協調合作。

  萊茵河由萊茵河保護委員會管理,現在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僅僅12人。但就是這樣一個鬆散的小組織,卻有條不紊地管理著美麗的萊茵河。

  在沒有制定法律的權力,也沒有懲罰機制,無權對成員國進行懲罰的前提下,12人之所以能夠管好萊茵河,一是各成員國對水污染的認識都很明確,認為流域是一條河的集水區,一個“流域”就是一個大的生態系統,彼此息息相關。二是個體對環保工作認識明確和熱愛,很多人自願加入到保護萊茵河的民間環保組織中來,工作起來自然就熱情賣力,認真負責。

  最關鍵的,是有賴於最有創意的制度精心設計和有效監管。萊茵河保護委員會中的觀察員機構把自來水、礦泉水公司和食品製造企業等“水敏感企業”都組織了進來,使之成為水質污染的報警員。荷蘭的一家葡萄酒廠,突然發現他們取自萊茵河的水中,出現了一種從未有過的化學物質,酒廠立刻把情況反映到委員會。委員會下設有分布在各國的8個監測站,迅速檢查出來,這種物質是法國一家葡萄園噴灑的農藥,流入了萊茵河。很快,這家葡萄園就賠償了損失。

  雖然主席輪流轉,但保護委員會的秘書長總是荷蘭人。因為荷蘭是最下游的國家,在河水污染的問題上,荷蘭人最有發言權,最能夠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說話。更重要的是,處於最下游的荷蘭,受“弄臟河水”之害最大。因此,對於治理污染最有責任心和緊迫感。

  12人的萊茵河保護委員會雖然很難協調不同國家的利益,但卻硬是保護好了流經9個國家的一條大河。而我們的長江、黃河、淮河、松花江以及眾多的小河流,儘管屬於一個國家管理,儘管有數萬人在監管,卻反覆出現了嚴重的跨流域水源污染,兩相對比,發人深省。自2005年底松花江污染事件以來,我國共發生數百起水污染事故,平均每兩三天便發生一起與水有關的污染事故,這其中就包括屢次發生的跨流域水污染事件,難道我們僅僅是缺少監管和治理資金嗎?不是,缺少的是責任和容易操作的創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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