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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大力建設創新型政府

http://www.CRNTT.com   2013-07-08 11:19:41  


 
  第四,從集權走向分權。不斷地還政與民,讓公民享有更多的政治權力,更多地參與社會公共生活的管理,是政府改革的正確方向。從集權走向分權,是擴大公民的政治參與,將國家權力還給社會的基本途徑。從集權走向分權,至少有三個方面的意義:一是從政府向民間分流;二是從中央向地方分流;三是從政府向市場分流,即政府向企業放權。

  第五,從統治走向治理。治理的實質,是政府與公民對政治生活的合作管理。政府管理活動中統治的成分日益減少,而治理的成分日益增多,這既是民主政治發展的要求,也是執政水平提高的反映。在公共管理活動中多一些治理的成分,少一些統治的成分,意味著公民與政府有更多的合作,意味著有更多的公民參與到國家的政治管理活動中來,從而也就意味著民主程度的提高。不僅如此,政府從更多的管理領域中撤出來,讓社會組織或公民自己去管理,這也會減少許多行政管理的環節,實質性地降低政府管理的成本,從根本上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益。因此,不斷地從統治走向治理,努力促使政府從統治型向治理型轉變,這是政府創新的根本方向。   

我國政府創新面臨的困境與出路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創新取得了顯著的成就,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的社會政治進步。但是,坦率地說,從“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的評選案例來看,我國的政府創新依然存在著重重阻力和障礙,特別是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政府創新的動力不足。我國的政府創新許多是“第一把手”工程,由政府主要領導推動,如果主要領導對創新不感興趣,各個政府部門就難以進行重要的政府創新。還有許多是迫於現實的壓力,缺乏主動的創新。   

  其二,創新主體的可持續性不足。如果從創新項目的要素來衡量,大多數獲獎項目在不同程度上都得到了推廣,但從項目主體的角度看,許多創新實踐沒有在當地繼續存在,可持續程度很低。造成這種情況的重要原因,是我國的官員選拔體制。地方主要官員的任期普遍較短,由於創新多是“一把手”工程,主要官員離任往往會出現“人走政息”的後果。這是許多優秀的創新項目在原發地不複存在,卻在全國各地得以推廣的主要原因。   

  其三,許多優秀的創新實踐沒有及時上升為正式的制度和政策,從而得不到鞏固和推廣。我國的決策機制至今仍是以部門決策為主,從中央到地方均缺乏綜合性的決策機構,某個部門或行業的創新難以引起決策層的關注。   

  其四,政府創新中還存在著明顯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色彩,不少創新帶有“政治秀”的意味。雖然某些創新行為取得了明顯效益,但行政成本畸高。   

  其五,政府創新風險大。雖然政府創新更多帶有工具理性,但畢竟也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依然相當敏感。稍有疏忽,便可能犯“政治錯誤”,給主要領導帶來風險。因此,不少政府官員對政府創新還有一種懼怕的感覺。   
  
  其六,對政府創新缺乏系統研究和長遠規劃,一些不合時宜的舊觀念依然嚴重束縛著各級黨政官員的改革創新。   

  針對這些問題,在建設創新型政府方面,我們應當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努力倡導實事求是、解放思想,真正做到科學無禁區、研究無禁區、探索無禁區。無論是技術創新還是制度創新,其前提都是新的觀念、新的思想和新的理論的產生。要突破舊觀念、舊思想和舊理論的束縛,就必須真正做到解放思想,敢於思考、勇於思考。解放思想,是一個民族保持其理論思維的先進性和激發其精神活力的生生不息的源泉,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衝破傳統的束縛和教條的束縛,提出新的觀點和見解。判斷一種新的思想、觀念、制度和政策,首先不應當問是“馬”還是“非馬”,“姓社”還是“姓資”,“屬中”還是“屬西”,而應當看它是不是有利於國家的富強民主,人民的自由幸福,社會的公平正義,看它是否有利於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強國。凡是束縛社會政治進步的體制機制都應當破除,凡是符合“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個統一的做法都應當大膽地去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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