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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掘金術”:200萬生意3400萬轉手

http://www.CRNTT.com   2013-08-12 11:19:25  


 
  當時,王林的名片上有各種名頭,“江西省氣功學會副理事長”、“江西省公安廳和萍鄉市公安局高級顧問”、“江西省和萍鄉市政協委員”等。

  在王林的早期相册裡,除了中央領導的合影,贛、粵、瓊等地政府和公安系統官員均與他有多張合影。

  王林如何取得“第一桶金”,當地流傳他的發家史多與廣東有關。

  一名蘆溪萍鄉政法系統高級官員稱,王林的發跡是從做“掮客”開始。他說,廣東一家大酒店轉讓,王林憑借官方關係,做中間人,促成低價購買。後獲得16%的股份,變現後收獲上千萬。

  1993年,蘆溪區政府興建辦公大樓。回鄉的“大師”王林捐贈10萬港幣,春節時又向民政部門捐贈100床棉絮。

  “蘆溪官員知道他有錢了,”當時蘆溪縣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員劉成(化名)向記者表示,王林自此進入蘆溪官員視線。

  劉成向記者表示,作為回報,縣裡回贈王林300㎡左右宅基地,距蘆溪縣政府大門200米,該地後建成別墅。

  1995年,“大師”王林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再回到蘆溪後已成為一名“港商”。

借錢給政府

  蘆溪法院、武功山風景區都曾經向王林借錢,辭職下海的官員也向王林借錢經商

  “港商”王林的能力最早通過借錢為人所知。

  劉成介紹,王林吳姓同學當時任蘆溪縣財政局長,通過吳,王林以不同的利息借錢給蘆溪的單位或個人。

  王林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曾表示,在蘆溪縣政府經濟困難時,他曾用比銀行還低的利息借給縣財政幾千萬元。

  萍鄉武功山風景名勝區此前曾發布通稿介紹經過。“武功山開發初期,在融資無望的情況下, 王林個人借給景區1300萬元,年利率4.6%,用於支持武功山的開發。”

  蘆溪縣法院也向王林借過錢。當時的法院副院長鐘炎生回憶,縣法院新建辦公樓後,缺裝修經費,縣法院後來找到王林,借款200萬,“利息三厘六”,一年後還清。

  政府官員也有多人向王林借過錢。1997年,當時的蘆溪區委書記李振元辭職下海。他表示,下海初期,他曾向王林借過兩筆錢,“一筆買車借過20萬,後來又借過200萬,都沒有利息。”

  蘆溪縣之前的財政局吳姓局長和另外一官員向王林借錢經商,後虧損無法按時償還。王林告狀到省裡,要求官員還錢。劉成說,2011年前後,江西省政府有關部門還為此專門電報至蘆溪縣政府。

  “看到王林資金雄厚,加之蘆溪賓館經營不善負債,縣裡決定把蘆溪賓館轉讓給王林。”劉成表示。

  1994年,蘆溪賓館動工。賓館占地50畝,由蘆溪縣土地局負責,工程費用超200萬。次年改由蘆溪縣建設局經營。

  蘆溪縣前建設局長劉告生回憶,蘆溪賓館累計貸款700餘萬,竣工後,包括餐飲、住宿、娛樂,在萍鄉數一數二。

  1997年開業時,賓館主樓、酒店夜總會、桑拿中心,小賣部均建成。此後直到2001年,蘆溪賓館輾轉幾個承包商經營,均長年虧損,賓館欠下一些債務。

  2001年下半年蘆溪縣政府決議,將蘆溪賓館轉讓給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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