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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地方債風險當學大禹治水

http://www.CRNTT.com   2013-12-20 09:23:00  


 
  但市場尤其是境外機構對這一官方數據更多的是持懷疑態度。據渣打銀行發布的《亞洲債務大起底》報告估算,截至2012年末中國政府債務占GDP的78%,地方債規模超過了30萬億元。這一數據遠遠超越了國際關於政府債務規模的警戒線,通常意義上,國際上把政府債務占GDP比重的60%作為風險警戒線,超過這個,意味著風險有失控的危險,可能會爆發金融危機。而這些悲觀的估計,更是成為穆迪等國際評級機構下調中國主權債務評級的理由,並引發了海外關於“中國崩潰論”的討論。

  眼下,中央對地方債審計情況可能採取了按住不發而在行動上加速著手防控債務風險,說明地方債問題顯然更加傾向於“規模與風險超預期”的推論,至於是否超過風險警戒線尚無法判斷,但至少已經引起高層的震動。實際上這一點已經在經濟工作會議之前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露出了跡象,三中報告中明確指出“加快建立國家統一的經濟核算制度,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已經為此次經濟會議的“全口徑預算管理”埋下了伏筆,化解地方債危機的戰鬥早已上路。

  但問題是,目前選擇的策略是最優的嗎?不可否認,編制政府資產負債表和嚴格政府舉債程序是解決地方債問題的關鍵環節,甚至可以說是缺一不可。此前正是因為地方政府不能舉債而逼地方政府選擇了通過地方融資平台等所謂的企業進行變相舉債,導致大量政府性債務並不能體現在財政收支上,更沒有經過人大審核,導致地方政府背負了大量的隱性、間接的負債,形成了債務黑匣子,通過資產負債表的形式將此類債務納入政府財政公開,將有利於評估地方性和整體性債務風險情況。

  嚴格地方政府舉債程序本身也沒錯,但關鍵問題在於地方政府本身從法律上沒有舉債資格,何來“從嚴”一說呢?地方政府作為擔負“事權”的關鍵環節,有債務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債務因不透明而失控,更何況此前屢屢就地方政府舉債問題出台很多規定但依然沒有擋住債務規模的急劇膨脹。能不能舉債和如何舉債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管理思維,有了此前的前車之鑒,李克強顯然應該向大禹治水取經:堵不如疏。

  地方政府既然承擔了大量的事權,也就需要與事權相匹配的適度財權自由,舉債權是其中的一環。通過融資平台融資已經被證明是不利於監管和風險控制的,而且人為增加借債環節也增加了舉債的成本,並更因不透明而容易滋生腐敗,與其圍追堵截,不如下放地方政府的舉債權。與此同步,通過近期已經出台的官員政績考核和責任追溯體系、政府資產負債表來規範和控制債務狀況,達到把地方債放入“透明籠子”的目標。

  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中央層面做到透明,而這一點顯然做得不夠好,在地方債審計結果上就沒有展現出足夠的自信,表現出前怕狼後怕虎的心態。社會猜測沒有第一時間公開最大的原因是怕超出預期的審計結果引起金融領域的動蕩和擔憂,引發金融風險。這一點不是沒有道理,但是現實情況是經過多年的爭執後,金融市場已經對地方債風險有了足夠的心理準備,及時公開反而能夠起到“石頭落地”的效果,讓金融市場能夠更加客觀的判斷風險。不公開,反而是加深了社會的不安全感,此起彼伏的聲音更是干擾了正常的金融環境,並成了某些機構謀取不當利益的工具。

  而且,中央如果能夠第一時間公布地方債審計結果,更能夠向地方政府和社會釋放出通過改革規範地方債問題的信號。越是詳細的公開,越能讓債台高築的個別地方政府感受到壓力,而金融機構也能夠有效評估借貸風險,反而更能有效規避未來的金融風險。這些都將倒逼地方政府加快去杠杆化和財政收支透明化的步伐,越是做的好、做的快的地方,在未來才能更有效的從金融市場獲得發展資金,而落後者將舉步維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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