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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佛:台灣體制不可去中國化

http://www.CRNTT.com   2014-02-14 10:22:48  


 
  但台灣近若干年來出現某些“去中國化”,“廢考試、監察兩院”,以及貶抑孫中山先生五權理論為“拼凑”的種種聲浪。作為國家基本體制五院之一的監察院竟有三年多(2005-2008)之久不能運作,形同廢置,造成國家整合及穩定的嚴重危機。現監院雖已恢復,潛伏的危機仍在。今後監察院必須要有廢監察院即毀損國家穩定與整合的高度警惕,無論在理論與實務上皆要強力肯定監察院存在的價值。不但不能受到前述那些聲浪的影響,更要堅定而積極地加以駁斥,並有所作為,如修訂法規,明定在下屆監院未能行使職權時,由原任監委續任,以及比照司法院,不得删減預算等;再如公職人員出現此類的言行,若涉及違法、失職,即應加以糾彈。

  二、堅持菁英的制衡

  五權體制的運作,重點在權力的分立與制衡,但深入一個層次看,即可發現另有一層機制的制衡,那就是相對民粹政治,司法、考試、監察的菁英治理所運作的獨立權力及防制。菁英的良善治理主要根據專門的知識及能力,這樣的菁英結構當然要獨立於民粹政治的操弄,並進而防制濫權,否則就難能順利運作。

  在另一面,民粹政治在性質上強調個人的訴求與權力皆至高無上,這種人人皆是精粹的觀念,在各種政治、社會及媒體勢力的牽引下,常不能遵行既有的政治規範。縱在一個民主規範相當周延,參與管道也非常暢通的國家,也常易出現一種體制外,甚至反體制的行動,破壞到民主與法的正當性與正常運行,更進而妨礙到菁英結構的良善治理。為了防制民粹政治的操弄與濫權,菁英治理的制衡,當然十分重要。

  近年來,台灣已經常出現民粹操弄及濫權的現象,這在若干仍存爭議的案件中可以發現到,如軍公教退休金案、軍法改制案、司法關說案等。試以軍法改制案看,在士官操練致死的法醫報告尚未作出前,喧騰的輿論,有如公審,社會不斷受到震撼,政府則不能權衡輕重,急速改制。我在驚愕之餘,聯想到梁啟超一首詩中的名句:“軍魂銷盡國魂空。”面對這樣的民粹操弄的情勢,監察院似應特別警覺,一面當然要尊重公民依據民主規範所行使的參與權,但民粹並不就是民主;濫權更無益於民權,所以另一面則要加強菁英制衡的功能。不僅在各種監察權的行使上,排除各種民粹的壓力與干擾,更要運用監察權的機制,監督及遏阻其它四院的公職人員在民粹壓力與干擾下,所作出的違法失職行為,特別是行政院的不當措施,上列一些案例皆可供監院作進一步的省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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