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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一體化四大猜想

http://www.CRNTT.com   2014-04-16 12:15:58  


 
  管理機制、組織架構“高配”?

  不過,一個現實的問題是,京津冀一體化發展協調難度比較大。京津冀地區,一個首都、兩個直轄市、三個行政區。河北省社科院經濟所所長薛維君表示,京津冀關係與珠三角、長三角不同,表面看是京津冀三方的關係,實際上是“三地四方”的關係。

  “第四方是指能量無限大的中央政府,北京是一身二任,既是一個獨立的直轄市,又是中央所在地,客觀上造成了北京是這一區域的超級存在或超級主體。”薛維君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地區定位和身份的這種客觀上不平等的區域關係,既模糊了京津冀關係的界限,不知道北京什麼時候代表中央,什麼時候代表北京市,又阻斷了京津冀三方解決問題的市場通道。“基於此種考慮,需要有一個在力量上超越三方、在目標上超越三方、在動力上超越三方的強大外力,才能夠推動這個問題的解決。”

  樊傑提出未來京津冀協同發展的管理機制、組織架構“高配”的觀點。“高配”,並不意味著一定要成立一個機構,中央完全可以對京津冀地區的發展形成一個管理辦法,通過人大審批,就具有法律效應了。

  楊開忠也認為,從政府層面,應當探索建立健全在中央支持下的京津冀或者首都圈的發展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可以根據京津冀之間不同的、需要協同的領域,設立相應的專門委員會或專門工作小組來負責協調,比如交通專門委員會、環境保護專門委員會。”

  從社會層面,中國人民大學區域與經濟研究所所長孫久文建議,“政府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要相應地建立起首都圈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把對首都圈有長期研究、專業基礎、可持續研究的專家、代表性專家納入首都圈專家委員會中來,讓他們為首都圈的發展、決策出謀劃策。”

  (李雪、李靜對本文亦有貢獻)

  京津冀協同發展大事記

  發起

  (1986年—2003年)

  1986年,在時任天津市市長李瑞環的倡導下,環渤海地區15個城市共同發起成立了環渤海地區市長聯席會。

  全面啟動和實踐

  (2004年—2009年)

  2004年2月,國家發改委召集京津冀三省份發改部門在廊坊召開京津冀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研討會,達成“廊坊共識”。

  2004年6月,環渤海合作機制會議在廊坊舉行。會議草擬了《環渤海區域合作框架協議》。這標誌著環渤海地區合作機制已從構想、探索進入到全面啟動和實踐階段。

  2005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規劃提出,積極推進環渤海地區的經濟合作與協調發展,加強京津冀地區的協調發展,要基本形成以北京、天津為中心的“兩小時交通圈”。

  2005年6月,國家發改委在唐山市召開“京津冀區域規劃工作座談會”。

  2008年2月,“第一次京津冀發改委區域工作聯席會”召開。京津冀發改委共同簽署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發改委建立“促進京津冀都市圈發展協調溝通機制”的意見》。

  加速推進

  (2010年至今)

  2010年10月,河北省政府《關於加快河北省環首都經濟圈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正式出台,提出了在規劃體系等6個方面啟動與北京的“對接工程”。

  2011年3月,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發布,提出“打造首都經濟圈”。

  2011年5月,首屆京津冀區域合作高端會議在河北廊坊召開。

  2014年1月,北京市《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落實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積極配合編制首都經濟圈發展規劃,抓緊編制空間布局、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和生態保護專項規劃,建立健全區域合作發展協調機制,主動融入京津冀城市群發展。

  2014年2月,習近平主持召開京津冀三地協同發展座談會上,要求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打破“一畝三分地”的思維定式,強調實現京津冀協同發展是面向未來打造新的首都經濟圈、推進區域發展體制機制創新的需要,是一個重大國家戰略,並要求抓緊編制首都經濟圈一體化發展的相關規劃。

  2014年3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談到2014年重點工作時,提出“加強環渤海及京津冀地區經濟協作”。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王紅茹|北京、河北報道 《中國經濟周刊》編輯部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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