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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是否紀念《反分裂法》十周年引關注

http://www.CRNTT.com   2015-03-10 09:28:55  


 
  實際上,《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在三種情況下可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一是“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二是“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三是“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當年通過及頒布《反分裂國家法》,遏制了陳水扁的“台獨”分裂氣焰;現在重申《反分裂國家法》,也必能對蔡英文等民進黨人起到“敲打”的作用。

  就在今次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台聯副會長梁國揚指出,《反分裂國家法》是底線的宣示,是對台工作的基礎,在涉台問題上“依法治國”,這一條要堅持。我們希望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但島內政局複雜變化、國際大環境變幻莫測和各種不確定因素等,都使得我們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方面,必須要有所準備。

  梁國揚的談話內容,可能就是要為北京舉行紀念《反分裂國家法》頒布十週年活動“造勢”。而至於紀念活動的規格高低,規模大小,則是另一回事。或許,即使是中央的層級沒有舉辦,台聯自己或也將會舉行。這不但是因為這部法律將祖國大陸實現兩岸統一的大政方針,轉化為國家立法,集中體現了全國各族人民不可動搖的反對分裂國家的堅強意志,具有最高的權威性,而且也因為這部法律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為中心,清楚地確定分裂國家的犯罪表現及懲治辦法,並使得建立海峽兩岸及世界範圍內的愛祖國、反分裂、反“台獨”、促統一的最廣泛的大聯盟,有了法的依據。在台灣地區的政治局勢有可能會發生逆向轉變的時刻,就更應更為強調這部本來是“備而不用”的法律,充分展現其對“台獨”分裂活動的針對性及箝制效力。(澳門新華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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