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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語中評:打擊詐騙應抓首腦破金流破技術 | |
http://www.CRNTT.com 2016-04-24 00:17:57 |
邱毅表示,台灣想在肯亞等一連串的詐騙案,依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爭取司法管轄權、兩岸共同偵辦,應該要找一個可長可久的原則,受害人在哪,哪裡就具有優先司法管轄權,這次受害的是大陸民眾,所以大陸應做為偵查的主體。 他指出,台灣希望兩岸共同偵辦,問題是台灣可以做什麼?其實台灣可以做三件事,第一是抓犯罪首腦,因為這次只抓到嘍囉,真正的首腦跑掉了,首腦是什麼人?台灣人嘛!而且是過去詐騙的老手,台灣的老刑警對這群犯罪集團的核心份子、首腦很熟,中部角頭綽號“胖財”的傳言是怎麼出來的?台灣應該可以掌握首腦藏匿的地點,如果抓得到,台灣就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共同偵辦的功能。 第二,台灣可以追錢、追“金流”。要偵破詐騙案是必然的,但偵破後錢到哪裡去了?如何追錢還給大陸受害的家庭、民眾?“錢隨人走”,這些被詐騙的錢一定跟著人走,如果首腦在台灣,錢一定先回台灣再洗到外面去,所以抓到首腦,金流就心較好追,即使追回五成、六成款項作補償大陸受害民眾,一定可以促進兩岸人民的情感。 第三,台灣還可以“破技術”,台灣是這些詐騙案的發源地,技術是從台灣開始移轉,技術研發、創新都在台灣,所以大陸擔任偵查主體,偵查、取證、起訴、審判全由大陸做,台灣可以做“抓首腦”、“追金流”、“破技術”,這樣台灣就不是只是幫襯角色,而有一定的功能,這就可以把握住台灣的優勢,兩岸優劣互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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