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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建議為在內地生活港青提供身份證明 | |
http://www.CRNTT.com 2018-02-27 00:06:01 |
民建聯具體建議內容如下: 提供戶口及身份證明 第一,給予內地身份證明。目前港人必須在內地定居才能申領內地身份證,令許多常在內地活動的港人非常不便。有關部門應研究在廣東省先行先試,放寛有關規定,向不在廣東省定居的港人發放內地身份證明,或考慮將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經調整後即可作為內地身份證明文件,與內地身份證有同等效用,以便利港人在內地的教育、工作和生活。 第二,免卻內地住址證明。目前有不少內地的商務及公共服務,如開設銀行戶口、考車牌等,均需申請人提供內地住址證明,對於沒有內地住址,但又希望在內地活動的香港居民造成不便。因此,建議省政府統一法規,放寬在辦理商務及公共服務時,必須讓香港人提供內地住址證明的限制,並可參照特區政府要求出示法定信函、文件、單據,以證明在港的確實住址即可。 便利事業發展 第一,鼓勵申請公務員職位。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目前內地雖然已對香港開放了國家公務員考試,允許香港人擔任內地公務員,但由於種種原因,實際能成功進入公務員體系的香港人仍是極少數。建議廣東省政府推出措施,包括設立專屬渠道,以鼓勵及便利有志服務國家的港人加入政府公務員體系,參與廣東省的管治。此舉不但可以增加港人認識廣東省內事務的機會,亦可促進兩地交流和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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