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清代台灣的幕友 | |
http://www.CRNTT.com 2018-08-01 00:13:28 |
清代台灣幕友的活動始於清軍進駐澎湖之時,盛於清廷在台灣設府置縣、派官駐兵之後。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閏六月二十二日,施琅率清軍進駐澎湖。其時,施琅有幕友多人,最得力者名周澎。乾隆《泉州府志》記:“周澎,字文濤,晉江人,博學,工古文、詩賦。靖海將軍施琅延之幕中,刻不能離,翰墨皆出其手”。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廷在台灣設府置縣、派官駐兵後,幕府之風漸盛。據《清實錄》,道光十三年(1833),“諭軍機大臣,此次台匪滋事,嘉義縣縣丞方振聲、台灣鎮標千總馬步衢、把總陳玉威并家屬、幕友等同時遇難,激烈捐軀。覽奏墜淚,可嘉可憫之至”。縣丞、千總、把總分別是正八品文職官、正八品武職官和正九品武職官。七品以下低級官員也聘用幕友,可見其風之盛。據我聞見所及,清乾隆四十年(1775),台灣鹿港巡撿王坦有幕友魏子鳴。王坦屬於從九品即最低品級的文職官,他聘用的魏子鳴則是真正的“紹興師爺” (魏子鳴是浙江紹興人,舊稱紹興府所轄八縣籍的幕友為“紹興師爺”) 。 在清代,幕府制度幾乎成為職官制度的延伸和組成部分。清雍正元年(1723)有諭:“夫今之幕賓,即古之參謀、記室,凡節度、觀察等,赴任之時,皆征辟幕僚。功績卓著,即拜表薦引。彼愛惜功名,即不敢任意苟且。嗣後督、撫所延幕賓,須揀歷練老成,深信不疑之人,將姓名具題。如效力有年,果稱厥職,咨部議叙,授之職位,以示砥勵”。光緒三年(1877)福建巡撫丁日昌以“此次渡台,幕府需才”奏調翰林院庶吉士鐘德祥;光緒十二年(1886),台灣巡撫劉銘傳“請調直隸州知州何嗣焜辦理文案”;光緒二十年(1894),署台灣巡撫唐景崧奏調刑部主事俞明震襄理全台營務,均屬於督、撫“具題”幕友的事例。至於“效力有年,果稱厥職”的幕友得到“職位”的事例,則有“台灣邵中丞、林欽使聘充文案”的郭咸熙,“以異常勞績得保知縣”。 2018年8月1日記於北京 (作者汪毅夫系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