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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答中評:完善選舉制度具有緊迫性 | |
http://www.CRNTT.com 2021-03-08 00:05:37 |
張建認為,中央從國家層面推動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也是為了推動香港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這也映襯了過去幾十年的香港選舉制度并沒有符合香港實際情況,而是模仿了大量外國的選舉制度,因此為香港帶來了種種問題。此次改革和過往會形成一個新的對比,不再像以前那樣小修小補,而是直接形成一套新的民主選舉制度,包括方式、過程和結果。 至於此次改革將調整和優化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并且賦予選委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和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張建認為,改革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必須要有重要的抓手,需要抓住核心關鍵。選舉委員會本身就是香港選舉制度中的重要中樞,將選委會作為改革香港選舉制度的核心,實際上就是抓住了重點,抓住了關鍵。因此需要對其進行重建或賦予其心的職能,確保真正的愛國者進入到政權架構。 至於反對派有一些聲音擔心未來的政治空間會受到壓縮,張建引用韓正副總理會見港區全國政協委員的話說,這并不是刻意去排除誰、壓制誰,但不可能讓支持港獨、宣揚港獨、危害國家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通過選舉來危害自己的安全。他認為,只要符合要求和規定,也就是不反中亂港、不危害國家根本利益,忠誠反對派還是有空間的。對於傳統泛民主派來說,也要因應選舉制度的改革,因應香港政治環境、政治生態的變化來調整自己的參選原則和方式,真正扮演建設性的泛民主派。 《決定(草案)》中也提到要建立一個全流程的資格審查機制,對此,張建認為設立這樣一個資格審查機制的關鍵還是確保了參與香港政權架構的各級選舉或平台,包括選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立法會、區議會等都要愛國者。 中央提出此次選舉制度的完善將采取“決定+修法”的方式,分步予以推進和完成,并且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的形式來進行完善選舉制度改革。對此,張建表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內容主要是關於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的方式,這也是整個香港選舉制度最核心的組成部分。通過只修改基本法附件的方式改革和完善出現問題的選舉制度,是為了更加保證香港政治制度的延續性和穩定性。同時,這也體現了中央的決定權、主導權。此次改革整個過程分為決定加修法兩步,而修法本身也分為兩步走,首先由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去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然後再由香港特區層面修改本地關於選舉制度的法律規定和機制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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