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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把握統一進程三基本概念

http://www.CRNTT.com   2021-08-15 00:02:16  


 
  第一,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價值取向是“通過和平發展,實現和平統一”,和平發展服務於和平統一。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之間應是路徑和目標的關係。過去一個時期,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要表現為大陸和台灣在經濟文化等領域的交往與合作,其中的統一價值導向並未得到明確彰顯。這導致島內一些人對和平發展產生誤解,認為和平發展就是“熱絡的經貿文化交流合作”,甚至有部分人產生“和平發展可以不要和平統一”“沒有和平統一才有和平發展”的危險觀念。因此,我們在認識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時,應緊緊圍繞“統一”這個主題主線,充分發揮和平發展對統一的促進作用,而非將和平發展理解為“袛要和平發展,不要和平統一”的“維持現狀”。具體來說:一是應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做好台灣人民的工作,讓廣大台灣民眾從和平發展中切實獲得利益,感受和平發展之好,理解和平統一之利,進一步夯實和平統一的民心民意基礎;二是應通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一步強化島內民眾的反“獨”意識,讓他們認識到“誰破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誰就是破壞兩岸同胞福祉”,從而進一步擴大島內反“獨”統一戰線,減少影響兩岸統一的阻力;三是應通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探索和平統一的制度方案,以和平發展凝聚兩岸民心,以和平發展消弭兩岸政治隔閡,增進互信認同。

  第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理念是一貫的,但其具體實現方式是多樣的。一些人認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應以“和平”為前提,袛有“和平”的方式才能促進和平發展,因而中央採取強力手段震懾“台獨”分裂勢力的活動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理念並不一致。不少“台獨”分裂勢力更是將大陸採取的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正義之舉,污衊為“破壞台海和平”的行為。這顯然是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理念與具體實現方式之間關係的誤解。中央向台灣方面積極釋出善意、給予惠台政策,努力增進兩岸同胞福祉、維護兩岸關係來之不易的和平發展局面,當然是和平發展的實現方式。但是,“台獨”分裂勢力及其分裂活動始終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最大現實威脅。面對“台獨”分裂勢力對國家統一大局的挑釁,我們袛有堅決遏制“台獨”,才能保證兩岸關係行穩致遠,為和平發展創造更為有利的外在環境。毛澤東同志曾說過,“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⑥。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央通過一定威懾手段、懲罰措施懾止“台獨”分裂勢力的分裂活動、警醒廣大誤信“台獨”言論的台灣民眾,同樣是和平發展的重要實現方式。儘管這些震懾手段看似與“和平”二字存在一定矛盾,但從本質上講卻是以鬥爭求和平,以鬥爭保發展,以鬥爭促統一。

  三、準確把握“促統”的總目標

  實現國家完全統一,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對於“促統”這一總目標,一些人同樣在認識上存在誤區。在大陸,一些人對統一的方式和目標認識不清,或認為和平統一的希望渺茫,或認為武力統一的條件不成熟,或將統一簡單理解為是台灣在形式上重新成為中國的一部分。在台灣,一些人則對大陸實現國家統一的信心和決心存在誤判,認為大陸不會輕易為實現統一而破壞大國崛起的外部環境,對台灣的種種“切香腸”“擦邊球”行為會容忍甚至接受。這些認識誤區的出現,顯然是對“促統”目標認識不足、理解不深造成的結果。我認為,當下對“促統”總目標的認識應把握以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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