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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演員越來越清晰 劇本越來越模糊

http://www.CRNTT.com   2011-08-01 14:27:57  


 
“政治革命”還是“種族革命”

  因此,雖然朝廷與立憲派都說要搞立憲,但兩者的差別之大,可以說遠遠超過所謂立憲派與革命派的差別。日本式立憲就是要學日本在“西化”形式下實現的“周秦之變”,它是要維護“秦制”、維護君權的。而英國式立憲就是要廢除秦制,廢除君權,雖然保留帝位,但那就像英國女王一樣不過是個象徵而已。其議會民主的實質與革命派所要的共和制可以說並無區別。革命派和立憲派其實都知道這一點。如革命派的汪精衛說:“今日之英國非君主政體,乃民主政體也。”(精衛:《希望滿洲立憲者盍聽諸》,《民報》第3、5期)而立憲派的英國式立憲,他們自己的另一個說法就叫“政治革命”:“政治革命者,革專制而成立憲之謂也。”(飲冰:《申論種族革命與政治革命之得失》,《新民叢報》第76期)他們自稱與“革命黨”的區別,不在革命不革命,更不在立憲不立憲,而在於“種族革命與政治革命之得失”。原來,革命派之所以反對保留君主,不在於英國式憲政與共和制憲政有什麼區別,關鍵在於革命派以“反滿”為號召,滿族是征服者,必須趕走,如果說漢人皇帝能否保留還可商量,清朝的滿族皇帝那是絕不能保留的。這就是革命派的“種族革命”與立憲派的“政治革命”真正的不同。換句話說,這種差別不在於“革命”與否,而在於“排滿”與否。事實上也的確如此,辛亥元老李書城先生後來曾回憶說:“同盟會會員在國內宣傳革命、運動革命時,只強調‘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這兩句話,而對‘建立民國,平均地權’的意義多不提及。”(李書城:《辛亥革命前後黃克強先生的革命活動》,《湖南文史資料選輯》第1輯)

  可見,那時的立憲派與革命派其實都是要廢除帝制實行憲政民主,而清廷的“立憲”卻是要維護帝制。追求如此南轅北轍,清廷與立憲派後來的決裂也就不難理解。革命派既然非要搞掉“異族”皇帝,除了用暴力自然別無他途。而立憲派則留了一條皇帝若能放棄皇權甘當“虛君”,就不必強求廢君這樣一條和平變革的出路。但是假如皇帝堅不放棄皇權,那立憲派們也是不排除“小百姓一齊要動蠻”的。而清廷只想學日本天皇,決不願意當“虛君”,那革命終歸就很難避免了。後來也正是立憲派與革命派加上中國傳統的反對勢力(會黨、民變之類)匯成大潮一齊“動蠻”,造成了清朝的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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