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戰略透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鄭永年:經濟改革與中國清廉政府建設

http://www.CRNTT.com   2012-04-10 09:38:34  


 
政治越界干預經濟

  不過,現實的情況令人擔憂。首先是私有化。私有化或者民營化的確是政治和經濟之間設定邊界的一個有效方法。但民營化了並不是說政府和經濟之間就有了邊界。為什麼?邊界是否能得到確立還取決於兩個因素。第一,是否存在著保護這個邊界的法律體系,及其法律體系是否運作;第二,政治和經濟之間的力量對比。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民營企業得到了很快的發展,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也越來越重要。中國在保護民營企業方面也有不少努力。例如修改憲法以合法化私有財產,也通過了《物權法》來保護私有財產。

  但是這種法律上的保護並沒有轉化成為現實的保護。主要原因在於政治和經濟之間的力量對比還是非常懸殊。中國還沒有改變政治主導一切的局面,政治力量可以隨意越過政治邊界,闖入民營經濟領域。民營企業,不管多麼強大,在政治權力面前顯得無比渺小。一旦私有財產被政治權力盯上,就無可逃遁。民營企業如果不和政治權力合作,命運就會非常悲慘。這樣,法律的信譽無法確立,民營企業很難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邊界,它們不得不求助於法律之外的手段。例如通過和政治權力結盟,收買政治權力;例如最近出現的民營企業抱國企的“大腿”的現象,等等。所有這些也滋生出無窮的腐敗現象。

  同樣重要的是,沒有政治和經濟的邊界,連國有企業的產權也難以保護。國企和國家權力之間的互動也在產生無窮的腐敗。國有企業並不注定要腐敗的。例如新加坡也擁有大量的國有企業,但是非常清廉,就是說在新加坡,國企的存在既沒有導致政治權力的腐敗,也沒有導致國企內部的腐敗。這主要是因為新加坡的國企和政府之間存在邊界,而這個邊界能夠確立的主要原因,一是國有企業的企業化,二是法制的保障。

  但在中國,國企既導致了國家權力的腐敗,也導致了國企內部的腐敗。為什麼?首先,國企還不是企業。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中國國有企業實行“抓大放小”的改革,實行法人化,也就是企業化。但這個改革只走了半步。到今天為止,國企沒有完全企業化,因為國企老總仍然保持著行政級別。國企老板與其說是企業家倒不如說政治人物。這個行政級別是國企自己要求保留的,還是國家要保留這個以圖對國企進行控制?國家要控制國企的因素可能更為重要。也就是說,國家政治權力和國企之間不存在明顯的邊界。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