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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學家因“小姐開不了發票”被處分冤不冤

http://www.CRNTT.com   2014-11-03 11:43:09  


 
但請整個行業,不要也跟著叫冤

  高校教師吐槽“科研經費報銷管得嚴”,不能成立

  在潘綏銘被處分後,學術界幾乎都替潘鳴不平,然後把這種不平,從潘的個案,引到對整個科研經費報銷體制的不滿意。

  外界普遍認為中國科研經費的報銷管得鬆,但學界可不這樣認為,恰恰相反,高校教師認為管得太嚴了。據媒體報道,在東南某985高校,學校專門向教師傳達了“反腐”的精神,告知最近“風聲很緊”,提醒他們要嚴格遵守經費使用規定。話音剛落,老師們反而炸開了鍋,紛紛指責不是監管不力,而是管得太多。

  一些教師覺得,他們由“師道君子”,變成了被防範的“小人”,這讓人很不爽。比如,“不止一個學校規定出差必須住店,若無旅館發票則旅費不能報銷。還有學校要求出租車發票上須注明起止地名,否則也不能報銷。”歷史學教授羅志田針對上述報銷制度表示“我很佩服這些規則制定者的銳利眼光,尤其感嘆他們如何能想出這樣體貼入微的防弊方法。”

  難道高校教師生活在真空中,不和外界接觸?當今幾乎沒有哪家制度成熟的公司不要求“無旅館發票則旅費不能報銷”、“不注明起止地名出租車發票不能報銷”。

  2002年出台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只有30條,2007年出台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只有24條,連實施細則都沒有。而美國的國家科學基金(NSF),其《申請、資助政策及程序指南》是一本168頁的書,對每項費用是否合法、如何支出,都盡可能做到細致。

  如果中國這種科研經費報銷制度都算嚴格,那麼只有“說多少是多少”才算寬鬆了。

  “對科研經費最好的管理,是看成績,而不是看細節”更是胡扯

  今年6月,《南方周末》上發了名為《科研經費不應是反腐的主要對象》的評論,其中提到“對研究經費的最好管理,是看能否產生出優秀的研究成績,而不是看使用的細節。在大學和研究機構裡做研究,是正當體面的事,無需像防賊一樣對待。”

  這樣的想法還有其他學者加以解釋,“打個比方,我要裝修房子,我就會去請個裝修公司,他給我個報價,我認為可以接受,我就讓他幹,最後我檢查房子裝修好了沒有,滿意就付錢。至於裝修公司有多少利潤,那是他自己的事情。”

  這種認識有兩處荒謬。其一,科學研究是存在巨大不確定性的,能不能出成績,是說不准的。如果出成績的,經費使用即使亂成一鍋粥也無所謂,不出成績的,即使經費使用再嚴謹也認為有問題,這也太滑稽了。

  其二,中國的科研經費分為縱向科研經費和橫向科研經費。簡單點說,縱向科研經費是納稅人出錢,橫向科研經費是企業出錢。對於企業出錢邀請高校進行的科研,是為了解決某個問題,企業以自身可以接受的價格,委托科研機構,企業關心的核心是問題的解決以及解決問題的成本。至於解決問題過程中,科研機構是如何開支資金,這恐怕企業自己也未必關心。但問題在於,中國的科研項目,超過50%(2013年數據)由國家財政撥款,這裡面如何使用資金,牽扯到給納稅人一個交代的問題,不可能只問結果,不管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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