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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美一中政策的鬆動與影響

http://www.CRNTT.com   2020-08-22 00:01:40  


 
  1978年12月,美國接受了中國政府提議的建交三原則,即美國與台灣當局“斷交”、廢除《共同防禦條約》以及從台灣撤軍,中美兩國於1979年1月1日正式建立外交關係,中美兩國政府發表了《建交公報》。美國政府在公報中聲稱:“美國承認(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美國認識(acknowledge)到中國的立場,即衹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將繼續保持與台灣人民的文化、商務等其他非官方關係,並持續關注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3〕相較於《上海公報》,《建交公報》在台灣問題上美方態度更明確,但同時也實施了之前的模糊性措辭。

  里根上台後,在對華外交上採取了“雙軌政策”,強調發展中美關係的同時要全面貫徹《與台灣關係法》,提升台灣在美對外關係中的地位。在售台武器問題上,里根政府不僅在數量上而且在品質上都大大超過了卡特時期的水平。中美兩國就此展開了激烈鬥爭,在中國強烈表明立場並做好讓中美關係降格的情況下,美國政府認識到事態發展較為嚴峻,兩國進行了艱苦談判,最終於1982年8月17日簽署了中美之間第三個公報《中美就解決美國向台出售武器問題的公告》即《八一七公報》。美方重申了《建交公報》原則,表明了美國無意侵犯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無意干涉中國內政,也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政策;“美方承認中國關於解決這一問題的一貫立場,即衹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承諾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美中建交後近幾年的供應水平,準備逐步減少對台灣武器的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至最後解決。”〔4〕承諾不奉行“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政策第一次出現在美國政府的公開聲明中,是中美關係中的一大進步。但是對於公報中的某些文字的不同解釋也為今後雙方在此問題上產生分歧和矛盾埋下伏筆,比如“逐步減少”並未規定減少額度與規模等。

  (二)“一中政策”正面基礎:美國“三不”政策

  “三不”政策是美國“一中政策”框架中的另一正面基礎。第三次台海危機後,克林頓政府認識到台灣問題的高度敏感性和美中關係的重要性,基於戰略大局的考慮,美中在維護全球安全和繁榮上仍然存在廣泛的利益,因而決定改善與中國的關係,並提出與中國建立“面向21世紀的建設性夥伴關係”,因此,在對台關係上不得不有所顧忌。1998年6月,美國總統克林頓在其訪華時公開重申了美國堅持“一個中國”政策,並首次公開闡明了“三不”政策,即: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灣加入任何必須以主權國家為單位的國際組織。〔5〕該政策是克林頓總統的口頭承諾,而且同樣具有一定的模糊性,比如其中“不支持”英文版本是“not support”,這是一個相對中立、模糊的表達,不支持不等同於反對,這就為該政策的後續執行留有了解釋與操作的餘地。

  總體而言,三個聯合公報與“三不”政策是美國在台灣問題態度上積極的成果,構成了美國“一個中國”政策框架的基石,是值得肯定的一面;然而,在這其中美國的措辭又充滿著較大的模糊性,雖是體現了“求同存異”的精神,但亦可導致不同的解讀,保持“戰略模糊”這也是美國“一中政策”的一個重要的特徵。

  二、美國國會在“一中政策”形成中的角色作用

  隨著中美關係的逐步改善,美國政府在涉台問題上傾向於“一個中國”政策。然而,美國國會長期以來則利用提出法案等立法手段不斷蠶食並偏離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從而使“一中政策”框架變成以“三公報一法”為法理基礎,使其逐漸偏離中國的“一中原則”,因此國會在美國“一中政策”形成與演變中通常扮演著“負面”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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