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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國安法案修改仍有改善空間 | |
http://www.CRNTT.com 2008-12-17 11:06:51 |
澳門特區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公開諮詢工作,已按原計劃於十一月三十日順利完成。特區政府吸納了諮詢期間各界社團和廣大居民提出的各種意見和建議,對《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進行了必要的修改,並在昨日經行政會審議通過後,提請立法會履行立法程序。由於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已經進入了立法程序,故特首何厚鏵在明日赴京述職時,是攜帶了一份“厚禮”。 盡管特區政府從未公佈《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時間表,但從各種跡象及因素綜合分析,有可能會在第三任特首選舉工作啟動之前,完成整個立法程序。這樣,既使何特首能夠兌現自己在任期內完成為二十三條立法工作的諾言,也是充分利用各項工作的時間空隙,在明年的兩個選舉之前完成立法,以避免立法工作與兩個選舉交叉重迭而互相影響。而由於今年十二月下旬是回歸周年及聖誕假期,隨後又是春節假期,明年一月是全國各地省級政協的開會時間,三月又是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的開會日期,而立法會中有不少議員具有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或各地省級政協委員的身份,必須出席會議,故立法會真正能坐下來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時間,就顯得頗為偏緊,必須抓緊,不能浪費任何一個可以運用的工作日。但從為二十三條立法已獲得絕大部分議員的共識的現實看,應是能在預定的日期內,順利完成立法工作的。 從特區政府的《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諮詢總結報告”看,政府對《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和對“法案”的修改工作,既堅持了必須按原定計劃及時間表立法的原則,又發揮了高度的靈活性,將在諮詢期內收集到的合理意見和建議,吸納進“修改稿”中。其中尤其是有關“預備行為”、“竊取國家機密”等在諮詢期內疑慮反應最多的內容,進行了修訂。因而折射了特區政府是尊重民意的,也體現了其民主作風。就此可以預期,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進入立法程序後,來自澳門內外的政治“噪音”將會消減許多,而反對立法者的反對“理由”,也就更不具正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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