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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的深圳式“搖擺” | |
http://www.CRNTT.com 2009-01-31 07:58:51 |
但這份被認爲是在改革開放30周年的節點上頒布的重要綱領性文件,在多位深圳政情常年的觀察者眼中,却蘊涵著某些“不確定性”的變化。 “按照這份《决定》,對于深圳而言,創新的地方幷沒有很多。”1月5日,一位觀察者對記者說。而深圳大學當代中國政治研究所所長黃衛平則認爲,與半年多前深圳推出的“綜合改革”方案相比,《决定》中關于政改的陳述變化明顯。 2008年5月間,兩份文件的出臺將深圳作爲“特區”的身份再一次拉回人們的視野。這兩份文件,分別是《關于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努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範市的若干意見》(下稱《若干意見》)和《深圳市近期改革綱要》,這兩份文件都對外進行了公示和徵求意見。 在這兩份關于深化改革的文件中,政治體制改革被提到了首要位置,幷且是將目前制度允許範圍內的政改舉措“打包”,其中包括:全面實施區級黨代表大會常任制,探索試行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度,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直選範圍,完善市、區兩級黨委差額選舉制度,幷適當擴大差額數量,允許參選人在一定範圍內開展競選活動;在區政府換届中試行區長差額選舉,擴大副區長選舉的差額數量;在區級人大換届或代表補選中,開展部分區人大代表的直接競選。此外,還包括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借鑒香港廉政公署模式遏制腐敗等等。 “從黨內民主到基層民主,都提出了路綫圖和時間表,這是很少見的。”黃衛平對記者說。 而這兩份文件的提出,起源于2007年12月25日的廣東省委十届二次全會,在這次會議上,到任僅一個月的省委書記汪洋提出“以新一輪思想大解放推動新一輪大發展”。深圳兩份改革性文件的出臺,被理解爲是一場“自上而下”推動的“創新”。這兩份文件的出臺,被深圳當成了“新一輪思想解放”的“重大成果”。 “應該說,文件出臺前的意見徵求過程是比較完善的,不止一輪的徵求人大的意見,在報紙上和網上進行公示和意見徵求,按系統進行了多輪的座談,還組織了民間人士參加座談會。這足見此次對于政改的重視和决心。”深圳市委黨校教授傅小隨對本刊記者說。 但隨著兩份文件公布徵求意見之後所引起的國內外輿論關注,事情却在悄悄地發生變化,“《若干意見》的正式文本出來後,變化比較大,對人大系統改革創新和基層競選的內容已經沒有了。《决定》中,也沒有提及‘路綫圖’,民主與法制的改革也被列到綜合改革中的第六位,位于行政體制、經濟領域、社會領域的改革之後,恢復到常規套路。”一位受訪者說。 據悉,早在2008年5月份由深圳市政府組織的一個多方座談會上,“相當部分人士對政改實踐創新的可操作性就持有懷疑態度。”上述人士表示,至目前,相關的配套文件還沒有下文,“風向好像又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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